智慧財產訴訟要符合國際潮流 司法院擬修法
爲確保企業國際競爭力,專業且有效率解決智慧財產權紛爭,建構符合國際潮流的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司法院31日開會啓動智慧財產訴訟制度修法程序,此次修法是智產案件審理法2008年施行以來,最大幅度修法研議工程,極具重要意義。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自2008年7月1日施行以來,透過實務發展已累積相當案例,司法院於去年多次召開諮詢會及座談會,蒐集彙整各界意見,針對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等方向,擬定修法方向。
其中包含營業秘密案件閱覽方法的禁止或限制、引進專家參與制度的必要性、勞動事件涉及智慧財產權的優先管轄、專利有效性判斷歧異的限制再審、專利商標複審及爭議訴訟、新證據範圍、法院判斷申請更正的適法性、違反秘密保持命令罪刑責及境外違反秘密保持命令犯罪行爲等16大項議題,作爲研修會後續修法研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