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署醫院長 人格第一
衛生署醫管執行長與至少四家署立醫院的院長都因涉嫌貪污、圖利取財,接受廠商不當之餽贈與回饋金,筆者認爲其問題根源在於署立醫院的本質。筆者曾經因爲是陽明公費生在署立醫院服務四年,深覺其不僅薪資低、員工士氣不振,又無進修及訓練的管道,更無良好的研究風氣。
這些被收押的院長,也有剛從臺大某部主任轉任者,亦不乏擁有高級學歷與醫管能力的人才,爲何會貪瀆?筆者認爲:一因制度面設計,二因文化使然。院長能忍耐於領取較低廉之公務員薪水,留在署醫?一爲權勢名位,二則能上下其手圖利撈油水。省聯標制度及政府採購制度的法規不是沒有,爲何獨漏署醫呢?況且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各任署長均有責任。
省聯標及健保總額制度鼓勵署醫衝業績,賺錢興利;衛生署也逐年削減人事預算,擬讓署醫獨立經營,卻沒想到署醫哪是財團醫學中心的對手呢?其又忽略用法律規範集體採購制度及未深入規範其組織倫理,讓院長的權力過大;且院長之升遷與輪調又不透明。當然會發生「三十年院長」的情事!
有人覺得爲何不採用某財團法人醫院的管理模式?其實依照署醫性質,不可與其採用同一類型的管理模式。因爲管理處、管理部、行政中心、各科處課組,署醫的組織法沒有那麼多的編制,財團醫院模式以「獲利最大化與成本最小化」爲經營原則,不會積極的去做公共衛生及社區醫療或長期照護與社會福利,除非政府有相當誘因及獎勵機制。
財團醫院講究成本效益與績效考覈,尤其在健保與新制醫院評鑑制度設計,更讓醫師淪爲「高級技術工人」,上焉者還會專心看病及做研究,發表學術論文,好好在開刀房及門診工作賺錢即可,不必懂醫管,更無須人文素養;下焉者當然就閒極無聊,圖利廠商、搞錢賺外快了。何須自許爲領導人及社會菁英呢!
筆者認爲:署立醫院的績效不是看業績,而是看國民健康與可近性、方便性。署醫若採羣聚管理的「相互競爭」,能否改革目前之弊端?其實難度仍甚高。那麼究竟具備何種人格特質的人,適合待在署立醫院?穩定發展、不慕官位或是求生活安逸、不要有壓力,值得進一步研究觀察。
邱署長擬公開徵選署醫院長但開出教授等條件,其實管好醫院不必太高學歷,但是忠誠度及人格公正性須毫無瑕疵。博士與教授院長不一定能管理好署立醫院?如果一個人無心增進自己在醫務管理領域的知識並在管人治事及溝通協調等能力下工夫,是很難成爲有心及有能力、使命感的人。這難道也是個無解與無言的結局?(作者爲林口長庚醫院主治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