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然等:預定利率下調有助降低人身險公司剛性負債成本

中新經緯8月8日電 題:預定利率下調有助降低人身險公司剛性負債成本

作者 趙然 中信建投證券非銀金融與前瞻研究首席分析師

沃昕宇 中信建投證券分析師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向行業下發了《關於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人身險產品定價機制爲何要調整?

人身險產品定價的特殊性源於人身險產品的特殊性,人身險產品的一大特徵是“收益前置而風險後置”,即先有保費收入,後有賠付或退保支出,而普通商品一般是先經過一系列成本支出製造商品後再進行銷售,因此商品所實現的利潤在其銷售後就可以基本確定,但人身險產品的實際盈利情況則無法在銷售時明確,只能依賴精算方法進行估計。人身險產品的這一特徵就使得其定價需要綜合考慮產品當前的市場競爭力和未來保險期間內保險公司的實際盈利空間,而保險公司的盈利情況則受到未來投資收益、產品的賠付和退保等因素的影響。

此前,監管機構就已經多次釋放調整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信號。近年來長端利率趨勢下行,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持續承壓,降低負債成本是資產負債匹配的內在要求。目前,我國10年期國債收益率已降至2.2%以下的歷史低位,受長端利率趨勢下行和資本市場波動影響,人身險公司2023年和2024年一季度的年化財務收益率均同比下降,2024年一季度的年化財務收益率僅爲2.12%。在資產端投資收益持續下行的情況下,若負債端成本未能相應下降,則可能對人身險公司的盈利能力甚至持續經營能力帶來潛在挑戰。

長端利率趨勢下行背景下,存款利率和預定利率一般都會隨之下降。自2022年開始,存款利率經歷多次下調。此外,2023年7月底,預定利率高於3%的傳統壽險、預定利率高於2.5%的分紅保險、最低保證利率高於2%的萬能保險正式停售。然而預定利率下降一般更具滯後性,由此使得在存款利率下調但預定利率尚未下調時,保單銷售情況更好,但低利率環境下銷售較高預定利率保單可能會導致潛在利差損風險積聚,不利於人身險公司的長期穩健經營。

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調整有何影響?

《通知》對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主要做了兩方面調整:第一,下調人身險產品預定利率(含萬能險最低保證利率,下同)上限和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停售預定利率超過上限的產品。第二,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

短期內在舊產品停售前,預計居民對儲蓄險的需求會迎來一波集中釋放,進一步提振新單保費增速。長期來看,預定利率下調有助於降低人身險公司的剛性負債成本,有利於防範化解利差損風險和行業的長期穩健發展。

此外,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可以提升預定利率調整的及時性,建立防範化解利差損風險的長效機制。長期來看,採取“保底+浮動”收益模式的分紅險產品有望成爲人身險公司重點發力方向,形成保險公司與客戶“雙贏”的業務模式。

《通知》和“報行合一”政策一脈相承,其目的都是爲了提高行業負債質量。具體舉措來看,《通知》要求各公司在產品備案或審批材料中,應當標明個人代理、互聯網代理、銀郵代理、經紀代理等銷售渠道,同時列示附加費用率(即可用總費用水平)和費用結構。《通知》的一大亮點在於,在銀郵代理之外,還增加了對於個人代理、互聯網代理、經紀代理的表述,這表明人身險行業的“報行合一”將有望在全渠道推行,而不僅僅是銀保渠道。整體來看,《通知》和“報行合一”系列政策一方面可以推動佣金水平迴歸合理範圍,促進行業降本增效;另一方面可以推動公司通過產品和服務打造核心競爭力,特別是中小公司將更多資源聚焦細分領域,更好地滿足客戶需求,提升服務能力。

《通知》還明確了人身險行業的未來發展目標,即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多元化保險保障和財富管理需求。筆者認爲,這表示監管機構對人身險行業的期望,不僅僅是圍繞保險保障這一主題,而是保險保障和財富管理,人身險行業未來發展仍有廣闊空間。(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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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亞芬 實習生 曲舫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