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發佈民生領域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肇慶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了民生領域廣告監管專項行動。爲進一步警示廣告違法行爲,引導廣告活動主體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下簡稱《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增強社會公衆識別防範虛假違法廣告能力,近日,我市公佈了五起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四會市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佈了一則藥品廣告,裡面含有“藥效是傳統中藥的六十倍,吃一片頂六十片,吃一天頂六十天,一片從頭通到腳,小病危病三十天,大病重病三副藥,還您健康三十年”等內容。該廣告還使用了相關人士的專業講解和多位患者的推薦證明。

經查,當事人提供的《廣告審查表》證明文件已過期,且發佈的廣告內容與上述藥品《廣告審查表》的審查廣告內容不一致,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四會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罰款3000元的處罰。

鼎湖區某中醫藥諮詢工作室在拼多多平臺銷售一款名爲“止鼾通鼻木草保健粉噴粉”的普通商品。但在該商品銷售詳情頁含有多種治療效果宣傳。同時,在銷售該商品“發起拼單”項目中,含有“套餐中醫推薦”的宣傳內容。

然而,針對上述內容,該工作室負責人卻不能提供相關依據及證明材料,其行爲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據此,鼎湖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停止發佈,消除影響,並罰款1200元。

同樣在拼多多平臺發佈違規廣告的,還有端州區某日用百貨店。據瞭解,該店在廣告中提到,某產品有多種治療功效。然而,負責人無法提供宣傳內容的佐證材料和使用數據材料的出處,也沒有經過相關部門進行醫療廣告審查。依據《廣告法》相關規定,端州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爲,並作出相應罰款。

此前,封開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衆號發佈了一則推文,內容含有“封開縣第二幼兒園、第一小學、第四小學、封川中學就在旁邊”等宣傳內容,違反了《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等相關規定。爲此,封開縣市場監管局要求其停止發佈,消除影響,並罰款10000元。

肇慶市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也在其微信公衆號上發佈了標題爲“24年選調生新模式面試班來了!低至0元!”的推文。該推文內容中含有多張展示學員面試的成績單及照片等。

同時,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擺放有一張宣傳海報和兩本宣傳冊,其中,宣傳海報對外展示當事人“校友”共11人的照片、面試成績、已被錄取的職位等相關信息,宣傳冊內包含有當事人學員的成功展示、“上岸”學員名單等相關信息,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爲此,端州區市場監管局要求其停止發佈,消除影響,並罰款1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