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馨之/ 霍夫曼《月兔》的藝術啓示

圖、文/張馨

長久以來,人類付予藝術一種崇高的期待︰我們希望藝術爲社會帶來良善、帶來真實與美。然而藝術之於臺灣社會,容我們審視政策與藝術結合下的產物,究竟是一種包容差異性的平臺?政策包裝的利器?抑或爲社會妝點的工具?

荷蘭藝術家霍夫曼25米的巨型月兔,在2014桃園地景藝術節展出,吸引衆多民衆前往。

回溯臺灣歷來藝術重要事件,1992年大安森林公園規劃興建時,引發觀音政教衝突事件,對於許多臺北市民而言記憶猶存。由雕塑家楊英風1985年所完成的《祈安菩薩》,隨着政策的移轉、空間意義的流動,此雕像成爲基督徒佛教徒的衝突導火線,最後以藝術之名,將此觀音雕像捐給臺北市政府作爲文化資產而善終。

再看2009年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的藝術設置爭議,當時文建會所屬文化資產總管理處於世界人權日在景美園區舉辦美麗島事件30週年紀念展委託藝術家遊文富汪希苓特區前創作地景藝術《牆外》,於開幕之際遭美麗島受難者施明德之妻陳嘉君當衆破壞藝術品,藝術家哭跪在新聞鏡頭前至今令人哀慟。此事件引動各界關注議論,迫使主管單位改變原訂藝術進駐此區的單向規畫

自2013年至今,自荷蘭藝術家霍夫曼(Florentijn Hofman)的《黃色小鴨》周遊臺灣島,到桃園地景藝術節斜躺在海軍基地機堡上的《月兔》,藝術移植的終場,如同月兔以燒燬作結:藝術有如曇花一現,與土地難以長久連結,與自然無從深度對話。此舉模糊了60年代末「地景藝術」(Land art-Earth art)流派生成的核心價值,及地景藝術創作與環境互動良善循環的立意,引發外界存疑是大規模土地開發的粉飾

過去藝術曾作爲上層社會擁有地位的表徵,如今現下處於臺灣社會中堅、握有資本的當權者,祭出各形各色的藝術季、藝術博覽會拍賣會、展覽、城鄉營造,讓藝術在臺灣遍地開花,大開藝術參與之門。或許我們應該持續樂觀以對,畢竟衆多的民衆受到霍夫曼《月兔》的吸引驅車前往參與藝術,還是源自於人類內心深植着透過藝術得以改善生活品質、提升生活福祉的長久期盼。

--張馨之,臺北教育大學藝術造型設計研究所畢業。以「人文藝術」爲生涯發展職志,學生時期從事藝術教育工作多年,曾任帝圖科技文化公司公關企畫經理、藝術總監,後接任藝術部總經理。現爲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兼任講師、獨立藝術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