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宏前女友林慧珍 逾假釋門檻不必再關
民進黨創黨元老張俊宏與前女友林慧珍,同涉掏空全民電通弊案,2人先前都曾入獄,獲假釋出獄,事後再被判刑確定,其中張俊宏仍須再入監服刑,檢方已拘提張,近日將通緝,但林慧珍境遇大不同,她經矯正署重核後,認定林女已服刑過半,逾假釋門檻,覈准林女假釋,林不必再坐牢。
林慧珍是民進黨前美麗島系大老張俊宏,婚外情長達25年,之後因2人鬧翻,扯出全民電通弊案,2人均官司纏身,甚至入獄。
林慧珍因分別涉及侵佔罪、公司法等案件,被判刑2年、1年11月確定案件,她在2013年3月8日入監服刑,矯正署2015年9月18日覈准假釋出獄。
但假釋期間的林慧珍,去年3月又因違反證交法,被最高法院判刑1年3月確定,合併執行刑爲5月2月。
由於法務部矯正署基於保障受刑人權益,放寬重核假釋規定,把在監執行及假釋付保護管束期間都納入重核假釋日數計算,因此林慧珍受惠此規定。矯正署日前重核林的假釋案,認定她服刑過半,逾假釋門檻,不必再關。
反觀張俊宏因在2014年發監前人間蒸發,遭通緝300天后才投案入監,2016年12月始獲假釋。去年最高法院再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張徒刑2年,合併執行5年7月,張須再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