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議員施嘉華偕同父妻藉文宣贊助賄選 檢方起訴7人
彰化縣議員第三選區7號候選人施嘉華選前在臉書喊冤,強調「問心無愧」,疾呼搶救,檢方調查後,起訴7人。(施嘉華臉書/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縣議員第三選區施嘉華與妻子和父親,選前爲爭取支持,再度涉及賄選,利用贊助墊付文宣品名義,變相提供等價之現金而賄選,檢方之前已對施提起當選無效之訴,18日依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對施等家人和其於受賄候選人等共7人,提起公訴。
施嘉華和曾擔任線西鄉代會主席的父親和妻子,在2018年參加縣議員的時候,發放走路工,遭判決有期徒刑、緩刑5年確定,當選無效之民事事件,也遭確定,當選1年後被解職,施嘉華今年再度參選,依然不知悔改,再度變相賄選,選前就被收押,施嘉華抽到7號,依然在臉書,張貼競選文選,強調「問心無愧,請勿未審先判,搶救」,雖當選了,但至今還沒機會宣示就職。
檢方起訴指出,施嘉華去年1、2月間,得知伸港鄉代參選人周男欲競選鄉代,當場便代爲贊助其製作文宣筆和打火機等文宣品,好取得支持,贊助周男製作印有「伸港鄉民代表候選人周某某懇請支持…」等文宣,價值6萬4500元。
去年檢調搜索施嘉華委託製作文宣品的禮品社,查扣施嘉華爲諸多候選人訂購的銷貨單等,施嘉華爲掩蓋,跑到周的服務處,要求周簽名、寫上「已支付」,企圖掩蓋替周付款製作文宣的證據,周男在檢方問訊時,幫忙作僞證,強調是他自已付款,委託施嘉華製作文宣,但隔日再復訊已坦承是施嘉華付款,並繳回犯罪所得6萬多元。
施嘉華也贊助和美鎮民邱姓代表候選人2次,共4 萬個文宣口罩,價值7萬2千元,直到檢調搜索時,施父傳簡訊給邱男說「邱代表,剛纔口罩公司送帳單,麻煩請跟我二媳婦結算」,事先通報檢方在查了,暗示要配合,邱亦配合做僞證,但隔日檢察官復訊就坦承實情。
檢方查出,施嘉華來贊助伸港鄉某林姓村長候選人,製作1500支文宣筆,價值1萬500元,檢調搜索後,施父也即急找林男回取文宣筆費用,表示沒有給好處,林男也在施父車內交付1萬多元,掩蓋接受賄選。
施嘉華還贊助伸港鄉某陳姓女村長候選1萬9900元的文宣筆和文宣紙,手法如出一轍,檢調搜索後,施也要陳女簽名文宣品單據,並向陳女要回文宣品費用。
此外,施的妻子鍾女,去年也向線西鄉某柯姓女村長候選人表示要贊助價值7500元的文宣筆,被柯的先生拒絕,施妻仍將製作好文宣筆送到柯的服務處,柯姓夫婦不接受「行賄」,柯夫又跑一趟,到施的服務處退回7500元。
檢方指出,施嘉華父子和妻子,不思循循施民主正軌博取認同,變相提供同等價額之現金而賄選之方式,單獨或共同基於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交付賄絡,邱、林、陳等,也無視選制度爲民主基礎,貪圖小利而收受等同現金之免費宣傳品,還否認犯罪、企圖掩飾、狡辯,態度不佳,無視法律尊嚴,因此將施嘉華、施父、施妻、邱男、林男、陳女、陳男等7人起訴,並要求酌情從重量型,其中邱男有即時醒悟,積極配合調查,主動供出受賄僞證,尚知悔改,請審酌犯後態度,給予緩刑或從輕量刑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