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討3億丟包臺商「荒島求生」 法院認定非擄人勒贖

▲林姓主嫌先是將船開往越南方向,最後到澎湖縣貝吉嶼南方的險礁嶼丟包。(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1年間曾傳出一起震驚兩岸三地的擄人勒贖案件受害者家屬被要求給付的贖金高達新臺幣3億多元。針對這起臺商被綁丟包荒島的案件,最高法院14日認定,這起案件並非擄人勒贖,而是因債務糾紛而引起的妨害自由案件,並判處林姓主謀4年2個月徒刑

海巡人員的搜救下,被丟包在無人島夏姓臺商終於獲救,當時外界都以爲這是一起擄人勒贖的案件,且贖金還創下新高,達3億元新臺幣。

檢警調查後發現,夏姓男子其實原本是一名林姓臺商的員工,受林姓臺商委託掛名他幾家公司負責人,後來林姓臺商因爲被限制出境無法大陸,進而懷疑夏姓男子趁機動用公司資金,經計算,他認爲夏姓男子欠他3億4千萬元。

2011年1月間廣州被押走的夏姓男子,在漁船上被關53天,家屬還被追討3億多元。最後林姓臺商決定釋放肉票,於是將夏姓男子載到澎湖縣貝吉嶼南方的險礁嶼上,留下手機讓他打電話報平安。而海巡人員根據發話位置,到周邊海域每個島搜索喊話,終於找到夏姓男子。

最高法院最近審理後認爲,林姓臺商因爲公司資產被夏姓男子侵吞又求償無門,所以想靠押人拿回鉅款,將他綁在船上,在茫茫大海中渡過53天的手段惡劣,依私行拘禁罪將他判刑4年2個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