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抹黑蔡英文 劉憶如聲明全文: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蔡英文告妨害名譽劉憶如判賠200萬。(圖/翻攝東森新聞,下同)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2012年總統大選期間,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遭影射宇昌案,蔡當時向劉憶如、吳敦義等人訴請民事賠償,臺北地院審理結果27日出爐,劉遭判賠200萬元。對此,劉憶如28日發表聲明表示,有人批她故意抹黑蔡,甚至變造文書,這樣的扭曲她只能說「知我者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劉憶如聲明全文如下:

本人當初接任經建會主委,是憑藉着一份使命感,希望能以自己的專業,幫 助臺灣人民過更好的生活。爲促進對臺投資,任職經建會後因此提出「全球招商、投資臺灣」,以及「產業有家、家有產業」政策;並在任內全力投入招商引資、推動產業發展,以期提升臺灣人民所得、縮減貧富與城鄉差距

本人任公職期間,一向秉持行政中立原則,恪守職責爲民爲公,期間之所以會參與「宇昌案」,也是因爲經建會依法國發基金管理機關,本人當時因此本於職責,必須應立法院要求而提出報告

在準備報告過程中,發現宇昌案的種 種異常,卻又剛巧因爲同仁對其中一份沒有日期的英文說明書,作了日期的誤判,即使當時本人已爲此在24小時內主動開記者會更正並道歉,卻仍遺憾地引發今日的訴訟案

近四年前,因被授任推動稅制改革,本人由經建會被調職財政部。但三年半前。卻因推動稅改之政策理念不合,本人因此辭去財政部長一職;其後至今,完全不曾擔任任何政府公家機構之董事或其他公家職位;應可見證本人從不戀棧官位

有人謂我當年在宇昌案中,故意抹黑蔡英文女士,甚至變造文書,是爲了得以「升官」到財政部,對於這樣的扭曲,我只能說「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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