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狀況外?遲發林克穎通緝令 檢:怕抓不到共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地檢署去年8月就曾傳喚落跑的英商林克穎,要他9月21日到案發監,但當天林克穎不僅行蹤不明,檢方指揮員警拘提也找不到人,直到幾個月後林已潛逃,外界質疑檢方這麼晚才發佈通緝,是否人犯逃了還在狀況外;檢方迴應,就怕通緝令會讓協助他逃亡的外籍友人邱凱有所警覺,29日確認共犯到案後,已經對林克穎發佈通緝。

英商林克穎(Zain Dean,上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2010年3月25日在臺北市酒駕撞死負擔家計孝子送報生黃俊德,之後還肇事逃逸。林克穎在偵審中都否認犯行,辯稱駕車的是酒店代客停車人員;最後法院傳訊相關證人並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才戳破林克穎的謊言臺灣高等法院在同年7月判林克穎4年徒刑,沒想到他竟然趕在9月發監之前落跑出境

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去年檢警傳拘林克穎無着落後,隨即展開清查機場港口工作,更把所有機場的通關監視畫面都過濾一遍,因此花了不少時間,才確認出林克穎的潛逃管道

談到檢方沒在第一時間對林克穎發佈通緝,黃謀信解釋說,主因是檢警要先緝拿掩護林逃亡的外籍友人邱凱(中文名英文名DAVID),一旦發佈通緝會讓邱男有所驚覺;29日已經確認邱凱到案,便一併發佈林克穎的通緝令,時效民國120年9月。

▲協助林克穎逃亡的邱凱已經到案,檢方這才發佈林克穎的通緝令。(圖/東森新聞)

然而林克穎是英籍印度人膚色較黝黑,竟然能持金髮碧眼的外籍友人邱凱護照出境,機場查驗人員難逃行政疏失的責任,在29日晚間已傳出負責的遊姓科員被記大過處分;但法界人士表示,機場人員應不至於觸犯刑法的縱放或脫逃罪,但提供護照給林克穎的邱凱,恐將面臨刑法便利逃脫罪與僞造文書罪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