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要立法加強數據出口監管

越南此前對其《數據法草案》和《數字技術產業法草案》公開徵求公衆意見。這些擬議的法案旨在解決數據和數字技術領域的各種問題。而據路透社11月4日報道,越南擬議的法律草案令美國科技公司擔憂,認爲草案將阻礙社交媒體平臺和數據中心運營商在越南發展業務。近年來,東南亞逐漸成爲數據中心“熱土”,包括谷歌、Meta在內的多家科技公司都表示希望在該地區建設數據中心等人工智能基礎設施,東南亞國家也紛紛推出政策,加大相關產業的支持力度。接受《環球時報》採訪的專家表示,從國際趨勢來看,越南政府制定相應政策並不意外,重點在於找到合適的平衡點。草案“並不意外”報道稱,該法律草案要求,將“核心數據”和“重要數據”傳輸到海外之前需要事先授權。同時要求公司在多種情況下與國家機構共享數據,包括被認爲符合公共利益的任務。越南國會目前正在審議該草案,如果符合條件,可能會在11月30日通過,但目前仍可能發生變化。路透社分析稱,科技公司和其他公司贊成跨境數據流動,以降低成本和改善服務,但包括歐盟和中國在內的多個司法管轄區也對這些轉移做出了一定限制,從而更好地保護隱私和敏感信息。越南官方人員表示,該法律草案旨在爲當局提供更便捷的信息獲取途徑。報道提到,越南是一個快速增長的在線平臺服務市場,該國計劃在未來幾年利用外國投資大幅增加其數據中心產業。據《日經亞洲評論》報道,今年7月,越南實施修訂後的《電信法》,雲和數據中心行業對100%的外資所有權開放,不限制外國投資提供數字服務,允許企業完全由外資所有,研究機構稱,這激發了投資者興趣。中國電信集團首席科學家、美國貝爾實驗室院士畢奇5日告訴《環球時報》記者,從目前國際趨勢來看,美國、歐盟、中國等國家和地區都對數據出國及政府對數據的監督權力,做了相應的立法,因此,越南政府在這方面的動作,並不意外。然而,這種立法有可能會影響其國家數字經濟的發展方向。所以,需要謹慎行事並找到較合適的平衡點。可能產生“羊羣效應”由於擁有大量的空間、能源、水資源,近年來數據中心投資者和運營商紛紛將目光投向東南亞。同時,該地區國家近年來對數據中心的需求持續攀升,多國政府紛紛出臺政策,從不同角度對數據中心等相關產業的建設進行了規劃。畢奇分析,如果越南的草案得以通過,或將影響社交媒體平臺和數據中心在該國的發展,還可能在東南亞其他國家形成羊羣效應。金融服務機構ARC Group官網文章顯示,2023年,東南亞的數據中心市場吸引了102.3億美元的投資,預計到2029年將達到177.3億美元。該地區中,新加坡長期以來一直是數據中心投資的首選地。另據美國CNBC網站報道,因能源和土地成本低廉,馬來西亞也吸引了谷歌、英偉達和微軟等科技巨頭投資數十億美元用於建設數據中心。越通社4日報道稱,泰國投資委員會(BOI)近日批准了兩項總價值超過600億泰銖(約合126.78億元人民幣)的大型數據中心項目投資。面對大量增長的投資和建設,該區域的國家通過制定各自的政策,以不同的方式進行了承接。美國CNBC網站此前報道稱,新加坡於2019年開始減緩數據中心的容量增長,但今年發佈了旨在短期內提供至少300兆瓦的額外容量的計劃,並通過“綠色能源部署”提供更多容量。而馬來西亞的友好政策也增加了它的吸引力,該國於2023年啓動了綠色通道計劃,以簡化電力審批,將數據中心的準備時間縮短至12個月。畢奇表示,目前,東南亞國家尚不足以完全依靠自身的力量,訓練以及發展自己的AI大模型。與其他發達國家及經濟實體聯合發展,是其在數字經濟方面較好的政策選擇。因此,東南亞各國都需要按自己國家的規模及其數字經濟的發展目標,對其數據的出國和監控制定符合自身發展的政策。仍需關注短板和政策影響目前雖然東南亞仍然是人工智能數據中心等相關科技企業的熱門投資地,但是其基礎設施上的短板以及因爲政策帶來的影響仍然值得關注。專家警告說,由於電力短缺、投資激勵措施缺乏吸引力以及依賴過時海底電纜的互聯網基礎設施,外國投資者仍然持謹慎態度。而據美國CNBC報道,此前新加坡的政策變化給投資帶來了一些限制,使得不少投資流向了周邊國家。而《越南新聞報》稱,馬來西亞爲了可持續發展而制定的監管政策也使得一部分投資轉向越南等國。目前投資者對越南等新興市場的關注意味着其政策變動也可能導致投資者和運營商改變目的地。畢奇告訴《環球時報》記者,藉助大型經濟實體的發展,也許是享受互聯網紅利的較好策略。如果過分設限,可能會形成制約。特別是AI產業,需要大量的數據來進行大模型訓練。將國際上的數據與本國的數據放在一起對大模型進行訓練,有利於大模型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