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要求金融機構落實移動應用備案、數據安全等監管要求

爲加強銀行業保險業信息科技監管,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業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以下統稱金融機構)有序規範建設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以下簡稱移動應用),提升金融服務水平,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了《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近年來,移動應用已成爲金融機構線上服務的重要渠道,在提升金融服務便捷性的同時,也存在數量龐雜、功能重複、用戶滿意度和活躍度低等問題。《通知》堅持問題導向,要求金融機構加強統籌,開展移動應用全生命週期管理,結合金融機構移動應用存在的問題提出針對性管理要求,有效規範金融機構移動應用的建設管理工作,提升金融機構移動應用安全保障水平和金融服務水平。

《通知》從四方面提出18條工作要求。一是加強統籌管理,要求金融機構明確移動應用管理牽頭部門、建立移動應用臺賬、完善准入退出機制、控制移動應用數量;二是加強全生命週期管理,要求金融機構規範移動應用的需求分析、設計開發、測試驗證、上架發佈、監控運行等環節,強化移動應用與運行環境的兼容性、適配性管理;三是落實風險管理責任,要求金融機構落實移動應用備案、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外包管理、業務連續性及個人信息保護等監管要求;四是加強監督管理,要求金融監管總局各級派出機構加強移動應用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