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會、原語會永久遷址 3大員工權益成關注

行政院109年1月12日覈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興建計劃」,各界關注員工權益是否受到影響。圖/截取自國會直播頻道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爲國內首個族語研究與發展的專責單位,考量未來發展,原語會於108年提出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共同於桃園建置永久會址之構想,行政院已覈定該計劃,而通勤、遷居、托育等權益是否因遷址而受影響。原文會表示,已研擬搬遷權益相關配套補助措施草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今天就「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是否合乎勞動基準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於107年7月9日第三屆第20次董事會決議同意,原文會永久會址與桃園市政府「國際原住民文化創意產業園 區」共構營建。原民會108年5月15日函文檢陳「原住民族文化傳播永續發展整合計劃」及「109年度先期作業計劃」至行政院。行政院109年1月12日覈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興建計劃」費用共計17億。

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Calivat Gadu表示,兩基金會永久會址計劃經行政院覈定後,由桃園市政府無償提供土地並代辦興建,也將原語會辦公空間需求納入永久會址,並命名爲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永久會址新建工程111年3月16日開工,預計114年3月2日竣工,並在同年12月31日前進駐。

由於搬遷至永久會址將導致員工權益受到影響,這也是本次專題報告的關注重點,原文會董事長瑪拉歐斯Maraos迴應,員工權益小組在112年7月7日成立至今與企業工會已召開9次會議,並於同年9月辦理永久會址員工初步意願調查表,調查結果中員工提出通勤成本、遷居協助等需求。

立委麥玉珍質詢問及,員工各項權益如居住、交通、托育等一直存在爭議,根據「勞基法」規定,調動工作地點過遠時僱主應予以必要協助,對部分員工而言,搬遷到桃園的永久會址造成通勤成本提高,以及社會住宅等是否能滿足員工搬遷需求?

瑪拉歐斯指出,在經過數次勞資雙方會議討論後,共同研擬原文會員工搬遷權益相關配套補助措施草案,內容包含交通補助、遷居補助、托育補助,擬提送原文會董事會審議。

原語會董事長馬耀・谷木補充,第1次意願調查問卷顯示,知悉遷址計劃員工比率約97%,基金會遷址後續於基金會工作意願程度方面,「願意及非常願意」 者計94%,津貼補助、工作環境、交通及居所爲同仁主要遷址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