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警推三阻四拒酒測 告知扣車罰款18萬驚醒…來不及

屏東東港分局雙園大橋實施路檢勤務,查扣酒駕洪姓男子機車。(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洪姓男子涉嫌酒後騎乘機車,遇東港警方在雙園大橋路檢,眼神閃避警方,被警方聞到酒味,欲進行酒測,他藉故推延,警方依程序告知拒測法律效果依法開單告發並完成扣車後,要罰18萬元,他才酒醒並表示願意配合酒測,但已來不及。

這是東港警方加重酒駕處罰新制7月上路以來,第一起查扣拒絕酒測查扣機車案,宣示取締酒醉的執法決心。

東港警分局東濱派出所所長郭瑾樺,於日前在雙園大橋帶班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33歲的洪姓男子騎乘重機車,在下橋時眼神不斷閃避警方,警方立刻示意其停下接受警方盤查

所長並在於接近時即聞到他身上散發濃濃酒味,依規定要對該男子進行酒測,惟他藉故推託,經警方提供礦泉水供其漱口,且告知如果一直不酒測,就是選擇拒測,男子仍不配合,警方依程序告知拒測法律效果後,依法開單告發並完成扣車動作,當警方依規定準備將他和機車帶回派出所時,他才略微酒醒並聽到罰單金額高達新臺幣18萬元時嚇了一大跳,突然表示要配合酒測,但警方告知已經來不及了。東港警分局長劉清俊表示,該分局將持續針對易發生酒駕熱點或特定節日、連續假期等加強取締,持續妥適彈性規劃勤務,落實「區域聯防」機制,強化機動巡邏攔檢。另針對行爲異常有明顯酒駕徵兆車輛加強攔檢稽查,提高執法強度頻率,以有效防制事故發生,確保用路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