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前輩堂遭縱火7死慘劇 違法使用將開罰違建擇期拆除
▲臺南市政府指玉井區真理前輩堂事件,建物違反土地使用規定、建物違章增建、修道場隱藏於住宅並提供不特定公衆集會住宿等,將依法處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玉井真理前輩堂發生遭人縱火事件,臺南市政府指出該事件,因犯嫌趁深夜衆人熟睡之際,以汽油潑灑縱火,加上道堂內部入住人數過多,導致人員逃生不及,造成重大傷亡之憾事,爲防範玉井前輩堂憾事再發生,市府將主動稽查高風險公衆聚會違建場所。
市府已組成跨局處小組,針對前輩堂違反土地使用及建築等多項法規進行釐清,後續並將依規定開罰。另外,爲防範憾事再度發生,市府除了依現行規定查察,並將強化違建物稽察,採計劃性、區域性之檢查管理原則,主動、優先稽察違反法規之大型建物及提供不特定公衆聚會住宿之高風險場所。
市府表示,這次玉井區真理前輩堂事件共分爲3個面向,包括建物違反土地使用規定、建物違章增建、修道場隱藏於住宅並提供不特定公衆集會住宿等。農業局說明,真理長輩堂位屬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設有水泥鋪面停車場,農舍雖以自用農舍取得覈准使用,卻擅自隔間供不特定人士住宿使用,已涉違反區域計劃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應依區域計劃法第21條規定查處。後續將由地政局依規定對真理長輩堂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工務局說明,該建築物領有原玉井鄉公所2004年發之自用農舍使用執照,申請樓層爲2層樓,1樓爲自用農舍、2樓爲倉庫。經現場勘察建物,2樓部分範圍屬違法增建、3樓整層違建,1樓利用樓高4.2公尺違法增建夾層並擅自隔間,作爲供其他不特定人士住宿之場所,又該農舍未依建築法第77條第3項規定辦理建築物檢查簽證及申報,應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罰。至於違章建築部分,將依規定查報裁處,惟因事涉刑案證據保全,等請示檢察官後擇期拆除。
法制處說明,該農舍以不同違規行爲違反不同行政法規,針對上開多項違規情事,依行政罰法第25條規定,應分別處罰。民政局說明,爲有效控管未立案宗教場所,市府每年均辦理未立案宗教場所全面訪查,定期更新基本資料及進行安全宣導。惟對於類似玉井真理前輩堂此類未立案無明顯宗教性質外觀,隱藏於住宅或農舍中,經常供公衆從事宗教儀式宣揚教義活動,或有提供宗教傳道修持住宿設施設備之場所,未來將由各區公所加強訪查。
市府強調,將透過行政手段強化查處違反法規之高風險違建,並會強化消防宣導教育,場所總樓地板面積如有500平方公尺以上,且設有香客大樓或類似住宿、休息空間,收容人數在100人以上之寺廟、宗祠、教堂或其他類似場所,應符合防火管理相關法規。
市府並呼籲民衆前往各種聚衆場所時要多加警覺現場是否有消防設備,包括:滅火器、住警器、緊急照明設備、標示設備、避難器具等,以確保自身及親友安全。專案小組會持續追蹤檢討執行情形,並向黃偉哲市長彙報執行結果,以阻止未來再發生此類重大傷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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