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網紅收入樣態多 立委邱志偉要求財政部提課稅指引

網紅收入持續擴大,但目前財政部尚未針對網紅課稅問題發佈相關的函釋或指引,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財政部在兩個月內提出相關課稅指引。記者林俊良/攝影

網紅收入持續擴大,但目前財政部尚未針對網紅課稅問題發佈相關的函釋或指引,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財政部在兩個月內提出相關課稅指引,以便網紅們和稅務部門能夠有所適從。財政部賦稅署迴應,會盡快整理相關指引協助釐清報稅規定。

邱志偉認爲,目前網紅的收入途徑日益多元化,若沒有成立公司、工作室,尤其是奈米網紅、微網紅、小型網紅(擁有1千以上、30萬以下粉絲)不在少數,而收入類型的界定可能受個別契約關係和交易模式的影響。例如他們可能透過拍攝和錄製影片賺取廣告收入、平臺支薪、進行直播帶貨、銷售周邊商品、接案通告、接受贊助和代言等方式獲得收入,還有可能收到粉絲的打賞或鬥內(Donate)或者實物給付。因此如何計算這些收入?如何繳納稅款?對稅務單位來說,現行法律如何應對,實務上如何徵稅,都成爲一大挑戰。邱志偉參閱了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後指出,報告主要針對網紅的所得來源認定、所得歸類、成本費用以及稅源掌握機制等方面進行分析。強調我國現行的所得稅法和相關法令已足以應對網紅的課稅問題,無需進行修法,並呼籲財政部應當制定網紅課稅須知並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