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臺北醫院大火2護理師遭起訴 衛福部:深感遺憾!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臺北醫院護理之家去年8月大火奪去多條人命新北市地檢署今(22)日偵查終結,將代理護理長與一名護理師因過失致死罪起訴。衛福部表示,尊重檢方,但也對結果深感遺憾,因爲在檢視的過程中,「不管是第一線人員,或者被起訴的2位護理人員,都有善盡職責」,會盡全力提供護理師法律協助,醫院該支持的,一點也不會少。

臺北護理之家大火共造成15死、14傷慘劇,新北市地檢署去年將院長徐錦池、提供牀墊洪姓女子潘姓代理護理長、陳姓護理師、謝姓護理師與羅姓、簡姓照服員等7人列爲被告,今偵結起訴潘、陳2人,其餘5人獲不起訴處分

▲臺北醫院大火2護理師遭起訴,衛福部:深感遺憾!(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衛福部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表示,要先收到起訴書全文,才能進行後續研究,但衛福部絕對會支持兩位護理人員,也會聘請律師協助處理,他也對檢方決定表達遺憾,因爲從火災發生後,「他們該做的努力,都有努力在做」,平時也有落實消防硬體維護、演練訓練用電管理

不過,新北地檢署調查卻指出,護理之家「火災緊急應變計劃」與「住民生活公約規定」皆不允許住民自備電器,但陳姓護理師卻任由住民自備牀墊入院,身爲護理之家負責人潘姓護理長也未盡管理之責,檢查牀墊電線是否有破損、老舊情形,纔會認定2人有過失,與衛福部「落實用電管理」相悖。

▲臺北醫院大火奪去15條人命。(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對此,王必勝解釋,護理之家與一般病房不同,住民多爲久住,照顧者也會長陪伴,偶爾也會將手機等電器帶進充電,雖然護理師一旦發現,都會進行規勸,但卻經常遇到護理師前腳剛走,家屬又把電器拿出來等情形,「實務上根本防不勝防」,而若將規定改爲,只要抓到一次就不能入住,也可能會引發另一層面社會問題

「在攜帶電器上,我們還需要討論,該如何從嚴辦理。」王必勝表示,衛福部目前會全力協助護理師準備法律訴訟,也希望未來醫院在電器管理上,能夠一起動員,像是總務醫事人員看到,都要提出來,而不是將責任全都讓護理師一人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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