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靈纏身」治煞 公廟住持猥褻女信徒判刑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婦人阿蘭」(化名)因兒子工作不順利,於105年前往宮廟問事黃姓住持表示,兒子的狀況是因母親而起,需要進行治煞儀式,卻趁機對被害人上下其手,臺中地院認爲黃男犯罪手段惡劣,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2月,可上訴。

黃男否認犯案,辯稱阿蘭是因嬰靈纏身,而替她進行治煞儀式時,爲了作法灌氣,須按壓下體,但因她褲子太緊,纔會不慎將手伸入內褲裡,法官不採信其說詞,認定黃男狡辯

判決書指出,黃男在宮廟擔任住持,以接受信徒問事和爲信徒做法事來收取香油錢爲業,「阿蘭」是經由同學介紹,才前往該宮廟問事,黃男對「阿蘭」表示,是因爲嬰靈纏身導致,如果不處理,全家大小都會有事,恰巧,「阿蘭」確實曾經拿掉過孩子,陷入恐懼的她在同月16日接受進行治煞儀式。

怎料黃男於治煞當天遣散參拜之信衆,獨留「阿蘭」及她同學在室內,隨即伸手對「阿蘭」不軌,先是用手按住她頭頂,跨身至身體右側,在將手放到她的腹部,最後竟還將手伸入「阿蘭」內褲裡撫摸。事後,黃男還大言不慚地對「阿蘭」表示,結束了,嬰靈走了,這件事情處理好了,不可以對外說,這件事情到此爲止。

「阿蘭」因不甘受辱憤而提告,臺中地院認定黃男假藉神明施法名義犯案,嚴重破壞宗教信仰應該具有的穩定人心的作用,手段相當惡劣,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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