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市長親自「飛踢驗收」 糾察隊員「漢草」是否合格
▲印尼一位市長用飛踢來驗收糾察隊員。(圖/翻攝自tribunnews)
印尼西努沙登加拉省的馬打蘭(Mataram)市長阿雅爾(Ahyar Abduh)日前在市府糾察隊員的就職典禮,以飛踢糾察員的胸口,測試他們的「漢草」是否勇健,引發輿論批評這是錯誤示範。
印尼「論壇新聞」(Tribunnews)報導,事實上,西努沙登加拉省馬打蘭市(Mataram)市長阿雅爾(Ahyar Abduh),當時正在參加一批市府糾察部隊(Satpol PP)隊員的就職典禮,西裝筆挺、穿着皮鞋的他,突然間伸腳飛踢排排站好的糾察隊員胸部、腹部,一個接着一個踢擊,而被踢擊的糾察隊員則是挺直胸膛,縮緊胸、腹腔,迎接市長的飛腿。
▲副市長也飛踢糾察隊員驗收。(圖/翻攝自ADD-G MULTIFX GROUP )
不僅阿雅爾這樣,連他的副市長穆漢(Mohan Roliskana)也緊接在他之後,用側踢、迴旋踢,一個接着一個踢擊糾察隊員,這段影片上傳網路後,引發許多網友批評阿雅爾此舉是展現暴力的錯誤失範。
有網友批評,政治人物此舉並不恰當,還有人批評他的舉動顯示出暴力的心態,也有網友認爲如果阿雅爾的目的是要展示精神及生理上的力量,他大可藉由工作表現和魄力來證明,而不是透過這種粗暴的方式。
對於外界的批評,馬打蘭市糾察部隊主管巴育(Bayu Pancapati)替市長辯解表示,市長受過印尼傳統武術、拳擊的訓練,市長踢擊糾察隊員作爲測試,這是很正常的事,他自己也被市長以這種方式測試過,市長是爲了要測試他們的力量及防衛技巧,這是很正常的事,被踢擊的糾察隊員都很高興。
在印尼市府糾察部隊(Satpol PP)與印尼國家警察(POLRI)之間的區別,在於市府糾察部隊以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爲主,工作包括打擊非法攤販、乞丐、違建、管理娛樂場所、維護地放政府辦理活動的秩序等等,印尼國家警察的職責以執行憲法與中央政府的法律爲主,包括刑事案件的偵辦、保護政要安全、維護國家秩序監控分裂國家行爲等等,職責上雖有重疊之處,但基本上都以互相合作的方式來執法。
▲在臺灣想成爲合格蛙人必須經過「天堂路」,雖然痛苦,但還不至於需要接受飛踢。(圖/記者季相儒攝)
世界各地的軍警單位通常都有格鬥能力或特殊的體能要求,例如在臺灣擔任警察都必須經過柔道訓練、俗稱蛙人的兩棲偵搜部隊必須經過滿是咕咾石的「天堂路」才能成爲合格蛙人、美國一般警察雖不強調武術訓練,但有些警察會視需求自修MMA綜合格鬥,海豹突擊隊則必須經過融合了巴西柔術、拳擊、摔角、空手道、泰拳等武術的MCMAP(Marine Corps Martial Arts Program陸戰格鬥體系)的訓練,雖然各國軍警都必須經過嚴格的訓練才能執法或出任務,但是像印尼糾察部隊必須經過市長親自飛踢驗收的,恐怕是世界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