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增加3C使用 專家談後解封時代:急需關切數位性暴力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指出,雖然臺灣即將迎來現實世界的解封開放,但數位世界的風險卻因相關法律規範不全、相關配套措施未跟上時代變化情況下不斷攀升,這是後解封時代急需關切的議題。(林周義攝)
民衆在數位世界花費的時間越來越多,3年的疫情更是增加3C使用時間及網路接觸範圍,也已形成固定網路使用習慣,這些習慣是否會帶來更多的風險?專家表示,雖然臺灣即將迎來現實世界的解封開放,但數位世界的風險卻因相關法律規範不全、相關配套措施未跟上時代變化情況下不斷攀升,這是後解封時代急需關切的議題。
立委王婉諭指出,臺灣數位性暴力防治的法規十分落後,遲遲未將典型行爲樣態入法。直到今年初,行政院才提出《刑法》修正,將「未經同意散佈性影」、「散佈不實性影像」等明確規範爲侵害性隱私權之犯罪。同時她認爲,法中的「侵害社會風氣」應改爲「侵害被害人的性隱私權」,原因是會造成被害人污名化、被譴責,但實際上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被拍、被傳出去。
王婉諭指出,司法院的草案仍將性影像定義爲「足以引起羞恥」,這落入了檢討被害人、污名化的情況,需要改變。她提出的版本則是「內容有性行爲、或是有裸露性器、肛門、女性胸部的影像或電磁紀錄」,包括廁所、更衣室被偷拍在哪,可避免掉過去認爲長得醜、胸部小就沒有羞恥的窘境,實際上,只要是非經同意拍攝的影像都必須被處理。
目前數位性暴力防治四法均已通過委員會審查,等待黨團協商。王婉諭呼籲,除了修法,臺灣應借鏡韓國作法,給予足夠的人力及經費資源,成立具公權力的性私密影像專責單位,才能確保影像移除機制的有效性。
諮商心理師陳意文觀察,過去比較容易發生性暴力事件的脆弱家庭結構已經悄悄改變,數位性暴力可能透過網路滲透到所有的家庭,家長們應該更注意孩子的網路使用。她也呼籲教育端應加強學生網路安全及自我保護意識,在父母端澤應調整過去的教養方式,勿只關注孩子的學業成績表現卻忽略內在心理狀態,也要把握多傾聽少評價的原則來維持與孩子的對話。專業助人者則需增加相關訓練。
律師柯萱如提醒,近年來數位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且被害者的年齡層頻頻下探。由於新興犯罪樣態的不斷髮展,加上「性」在社會上的禁忌性、羞恥感與污名化效應,以及現行法律規範與保護的不足,都使得被害者向外求助與尋求法律途徑的歷程經歷重重挑戰。
爲防止個人性自主權、隱私權與人性尊嚴遭受任何形式的侵害,除了法律規範與制度有必要重新審視外,柯萱如也呼籲大衆應加強於家庭、學校與社會文化中的情感教育與性教育,避免被害者於案發後因爲他人的不理解與性別偏見遭受二度傷害。
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表示,根據調查,18~74歲民衆經歷遭影像性暴力事件的終生盛行率約有4%,但求助者不多,呼籲社會需有更多的協助資源投入,包括輔導、諮商、陪同與法律協助等。當被害人向警察與司法系統求助時,警察機關應有專責人員辦理此類案件,並建議建置全國性的案件資料庫,彙整各地案件資料,以利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