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時不準探病導致母親死亡?家屬告市立醫院判決出爐

林姓女子認爲母親住院插管導致吐血,且院方不准她進加護病房看護導致母親往生,向臺北市立醫院陳姓醫師求償50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醫療糾紛案,根據護理紀錄處理流程,認定陳無過失,判決林女敗訴。可上訴。

林女提告主張, 2022年2月母親在住院時插管導致吐血,母親在加護病房時,陳姓醫師急救有過失造成母親顏面受傷,此外,陳不讓她進加護病房探望母親,導致母親狀況危急卻無人處理而往生,請求陳賠償醫藥費250萬元、慰撫金250萬元共500萬元。

陳姓醫師辯稱,林女母親的上消化道出血是發生在插管之前,生命徵象經插管後有改善,也有備血輸血的紀錄,林女母親臨終前的組織壞死、皮膚起水泡等是原有疾病所引起,與急救不當根本無關。

陳說,林女的母親2022年2月20日到院時已有敗血、生命徵象不穩現象,有急迫醫療需求才安排進加護病房,他沒有過失責任,且疫情期間除例外情況,本來就禁止探病。

法官認爲,根據護理紀錄單,醫院並無林姓女子所指母親不應插管卻插管的過失,此外,往生者的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評估系統爲25分超過加護病房轉入標準的15分,可證明當時林女母親的病情的確嚴重,需由重症加護團隊照顧。

判決說,林女知悉因防疫緣故纔不能進加護病房探望母親,她的母親生命跡象不穩定時,陳姓醫師已妥爲處置,判林女敗訴。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