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童遭母親、繼父虐打致死 法院判決出爐
桃園市1名6歲男童2018年10月遭到母親、繼父虐打致死,各判13年、13年6月。(賴佑維攝)
桃園市1名6歲男童2018年10月遭到母親、繼父虐打,因傷勢過重送醫後不治。院方發現男童四肢骨折、全身都有傷痕,懷疑虐童報警。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將吳姓母親、彭姓繼父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至人於死罪,各判13年、13年6月。
法官發現,繼父從2017年至2018年10月,以男童常偷竊、說謊爲由,一開始每天,後期每週1至3次,以鐵棍毆打屁股。母親以1周2至3次的頻率,用竹棍毆打屁股、腳、身體多處。
2018年10月5日晚間,2人又因孩子吵鬧,痛打兒子,導致男童嘴脣發紫、呼吸緩慢,就醫時已經命危。急救後仍有重度缺血缺氧性腦病變、顱骨四肢骨折、全身多處陳舊性傷痕,最後因缺氧性腦病變併發肺炎、中樞神經及呼吸衰竭死亡。
法官指出,2人僅因男童有玩火、偷竊食物等問題,就虐打孩子至死,犯罪情節嚴重,惡性非輕。加上男童年僅6歲,依照兒少法加重刑期2分之1。因此對吳母、彭父判13年、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