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外遇嗆斷手腳筋「我10幾年要關沒差」 夫後悔求減刑被駁回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榮(化名)因懷疑妻子與男性友人A發生婚外情,2021年間竟傳訊息恫嚇要對A男和妻子不利,包含「抓到我一定砍他手腳筋」、「我也不差這一條,我後面還有10幾年要關,真的不差這一條」等等,因而挨告,一審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他提出上訴要求減刑,並承諾絕不再犯,但日前被橋頭地院二審法官裁定駁回。
▲阿榮懷疑妻子外遇,竟放話要對妻子和友人A男不利。(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榮因爲懷疑妻子與A男發生婚外情,2021年12月間透過通訊軟體傳訊息給岳母,放話要對A男和妻子不利,包含「那男的現在躲起來了,抓到我一定砍他手腳筋」、「XX(妻子)知道我槍很多,刑期我也不差這一條,我後面還有10幾年要關,真的不差這一條」、「要把事情搞大我沒差,她(妻子)的照片我一定印成傳單到處貼」等等。
除了上述恫嚇的訊息之外,阿榮還傳送砸毀A男汽車的影片給岳母。岳母見狀立刻將對話截圖傳給女兒,再由女兒報警處理。
阿榮一審被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他不滿判決結果並提出上訴,強調自己是因爲一時意氣用事而觸法,事後深感後悔,也願意承諾絕不再犯,況且此事沒有真的造成傷害,事發隔日他就與A男達成和解了。
不過,橋頭地院二審法官認爲,縱使阿榮沒有對被害人造成生命、身體上的傷害,但他的行爲仍讓被害人感到恐懼,顯然已經產生危害,因此不採信這部分的上訴理由。
至於和解的部分,法官表示,阿榮在言詞辯論終結之前,都沒有陳報任何與被害人洽談和解的相關資料,自然也無法做出有利於他的量刑考量,最終裁定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