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妄想他外遇11年沒碰過手 夫心寒放生:我只是賺錢工具
臺南市林姓男子婚後不久就被外派到大陸工作,夫妻倆逐漸因爲聚少離多、價值觀念差距吵架,11年來不用說性生活,就連手都不肯牽一下,蔡姓妻子還懷疑他在大陸有新女友,纔會嫌棄她生完小孩就皮肉鬆弛、腹部肥胖,但自己根本沒說過這樣的話,加上分居後每個月還要交給對方5萬元,讓他覺得自己根本就只是「賺錢的工具」,因此心寒訴請離婚。
▲蔡女指控丈夫就算放假回來臺灣,卻連她的手都不願意碰一下。(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蔡女指控,她與林男於2005年6月結婚,婚後共同居住在臺南市,並在隔年4月生下女兒,可是過沒多久丈夫就被外派到大陸工作,自女兒出生後就開始長期爭吵,夫妻倆有長達11年沒有性生活,就算對方放假返回臺灣,短短一週的假期內連手都不願意碰她一下,近4年來更是乾脆分牀睡,後來甚至演變成分居。
對此,林男無奈表示,近10年來妻子從來不曾主動打電話關心,他透過微信(wechat)想了解家中或是女兒的近況,對方不是已讀不回就是拖好幾天纔回復,而他一個月的薪水扣稅後僅10萬4000元,並非妻子所說的20多萬,分居之後每個月還要給對方5萬元生活費,根本就只是被當成賺錢的工具,「我跟她除了柴米油鹽醬醋茶和女兒的生活學習話題之外,再沒有其他事情可以聊,兩個沒有靈魂交流的人又怎麼會有溫馨的家庭?」
▲蔡女懷疑丈夫在大陸交新女友。
林男強調,妻子說他在大陸交新女朋友,纔會嫌棄她生完孩子皮肉鬆弛、腹部肥胖、沒有感覺等等,但這都是妻子自己單方面的妄想,「一開始到大陸工作她要我每天打電話,時間少了或是講到沒有話題還會不高興,從那個時候開始她就一直疑神疑鬼。」
臺南地院法官認爲,林男與蔡女長期聚少離多、感情不睦,加上女方雖然懷疑丈夫外遇,爲了女兒又不願意離婚,偏偏卻拿不出相關的證據,夫妻倆分居多時,可見婚姻早已失和,雙方都必須對此負起責任,因此判準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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