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議員參選人恐嚇取財 一審判1年4月
宜蘭縣議員參選人恐嚇取財 一審判1年4月(本報資料照片)
曾在去年以無黨籍參選宜蘭縣議員的魯秀傑,在去年3月底夥同黃姓男子,恐嚇胡姓男子得手50萬元,檢警搜索時,還發現魯秀傑持有毒品,檢方起訴後,宜蘭地方法院依恐嚇取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魯秀傑1年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魯秀傑曾與胡姓男子討論烏石港與飯店投資案,但並未達成合意,去年3月底,魯秀傑以飯店裝潢款爲由向胡男要錢,黃姓男子還持槍對胡男施壓,胡男被迫同意支付50萬元。
曾參選宜蘭縣議員的魯秀傑,因恐嚇取財、毒品被宜蘭地方法院判處1年4月徒刑。(李忠一攝)
魯秀傑在2021年3月至翌年8月是天道盟太陽會宜蘭分會長,但他參選宜蘭縣議員前,就將分會長一職交接給黃姓男子,他與黃男等人所涉組織犯罪條例部分,因證據不足判處無罪;魯秀傑羈押期間,縣議員選舉獲得427票,並未當選。
法院依恐嚇取罪財判處魯秀傑10月徒刑,持有毒品8月徒刑,應執行1年4月徒刑,黃姓男子依恐嚇取財罪判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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