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鐵路高架重大進展 地方配合款少一半

宜蘭鐵路高架地方配合款將調降至53.87億元,縣府強調鐵路高架是一定會蓋,圖爲位於宜蘭市的鐵路高架段。(李忠一攝)

宜蘭鐵路高架是地方重大建設,雖然工程早已獲行政院覈定,但鐵道局完成綜合規畫後,建設總經費調整至501.29億元,地方分攤經費暴增至105.72億元,相當於宜蘭縣政府7.1年可用財源,經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陳金德協調,地方配合款將下修至53.87億元。

宜蘭縣副縣長林茂盛說,感謝中央體恤宜蘭的財政狀況,讓縣府爭取多年的鐵路高架露出曙光,他強調,鐵路高架「一定會蓋!」後續將朝設計、施工方向前進。

宜蘭鐵路高架是將四城站南端至冬山站北端鐵路高架,全長達15.85公里,可消弭9處平交道,沿線的宜蘭、二結、中裡、羅東等火車站將改建爲高架站,工程跟高鐵延伸宜蘭息息相關,還會增設與高鐵宜蘭站共站的宜蘭新站。

不過,鐵路高架在2020年獲行政院覈定時,計劃總經費約252.09億元,地方需要分擔54.40億元,但受原物料上漲等諸多因素影響,鐵道局今年完成綜合規畫後,總經費調整到501.29億元,地方分攤也隨之調高到105.72億元。

依交通部規定與宜蘭縣的財力,宜蘭縣分攤比例約爲21.09%,包含用地取得費27.41億元、非自償性經費64.21億元,及自償性經費14.1億元,合計約105.72億元。縣府估算,倘若全額負擔這筆鉅款,扣除人事等基本支出外,宜蘭縣政府會有7.1年無可用財源。也讓地方擔憂,鐵路高架會因爲縣府付不起配合款而生變。

但陳金德指出,檢視經費分攤項目中,用地取得費用及非自償性經費中的基地費用共33.79億,但基地作爲鐵路營運所需的調度及維修場域,兩個項目的唯一使用者就是臺鐵公司,要求地方政府分攤這兩筆費用顯不合理,33.79億元由中央全額負擔。

陳金德也要求自償性經費14.1億元,改由完工後再逐年編列繳回中央,有實質收益後再還款,以降低縣府財政壓力;扣掉33.79億及14.1億,地方配合款降爲53.87億,已回到先前物價上漲前的額度。

陳金德感謝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的支持,也希望調降地方配合款額度後,能夠讓鐵路高架順利推展,接下來綜規審議及設計發包期間,他也會持續緊盯進度,並協助加速交通部及宜蘭縣政府行政作業,讓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儘早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