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監委要宜縣府檢討農舍政策 陳金德:沉冤得雪!
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4日表示,監察院對宜蘭農舍的調查報告,終於讓自己沉冤得雪。(胡健森攝)
監察院3日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李月德調查報告,指宜蘭縣農舍發照浮濫,縣政府執行農舍政策應予檢討改進,農委會亦應會同內政部詳究原因,依法積極導正;代理縣長陳金德4日表示,細看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內容,其實正是縣政府這段期間一再堅持的原則,報告內容也讓自己「沉冤得雪」,事理至明,他呼籲農委會依照法務部及監委的意見,會商法務部及內政部重新訂定明確的依循標準。
陳金德表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有3項重點,其一是認定農委會的「經營計劃書格式」逾越了法律授權;其次是認爲農委會所發的函示是行政規則,對下級機關有拘束力,縣政府也依照函示對農民做「行政指導」,但人民依法可以不接受;第三是監察院認定縣府訂定的《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是以行政規則的外貌來規避上級或立法機關;陳金德表示,這項作業要點是針對縣府在審查申請農舍時對縣府內部的拘束力,原本就不必報給中央機關備查,何況縣府是善意意提醒農民不要蓋在田中央,既合理更沒有違法問題。
陳金德強調,在監察院這份調查報告中也指出,法務部對於農委會「興建農舍經營計劃書」所載的農舍應「臨界、臨路」興建之規定,內容已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卻只載明在「農舍經營計劃書格式內」有待商榷,並遭宜蘭縣政府質疑逾越法律授權範圍不具拘束力,法務部另認爲這些限制應依農發條例授權規定,在農舍興建辦法中規定較爲妥適,爲落實依法行政的法治國原則,農委會對農舍應「臨路、臨界」興建的法制疑義,應會商法務部及內政部意見,確實檢討釐清妥處。
陳金德還說,他要誠懇呼籲農委會,「面對這件事情的時機到了」,這些規定是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時任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所制訂的,如今是民進黨執政,也是導正這個問題的好時機,農委會主委林聰賢要面對這件事情,誠懇地對農民說明,也應該將經營計劃書格式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