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數億無法處理流浪犬貓問題 監院促農委會、各縣市政府檢討

監察院。(本報資料照片)

我國每年編列上億元預算要處理流浪犬貓問題,但監委調查發現,農委會對家犬長期未能落實寵物登記、無法掌握特定寵物業飼養犬貓的繁殖數量、部分公立收容所長期不依法執行安樂死讓收容動物罹患重傷病,嚴重違反動物福利;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要求農委會督導各縣市改進。

監院表示,我國因流浪動物每年耗費巨資,以農委會爲例,110年該會就編列了4億1千萬元預算,103至110年亦補助各縣市共達15億元於改善流浪動物收容設施;但若未能加強源頭管控,即使耗用鉅額經費,我國未來仍會有源源不絕的流浪動物亟待處理。

調查報告指出,農委會對於遊蕩犬隻數量所採用的調查設計及方法屢次更改,致所得之數據尚難做爲政策與管理的依據。目前國內寵物犬已達153萬隻,但寵物登記制度歷經20餘年,農委會仍未能建立完整的家犬寵物登記資料庫,足現農委會長期以來對犬隻源頭管制的各項作爲有欠積極,致使數量居高不下又未能確定確實數量。

監察委員田秋堇表示,以110年爲例,寵物登記與領養數額約有20萬隻的巨大差距,足見仍有許多寵物犬貓來自特定寵物繁殖業或民衆家庭自行繁殖,農委會對於寵物繁殖業實際繁殖的胎次、數量、流向或有無非法販賣非自家繁殖寵物,因動保法未規定需申報或登錄,致該會無法確實掌握,讓犬貓管理源頭管制產生漏洞。

調查報告指出,各縣市收容所收容的犬貓每年都有高死亡率的情形發生,農委會應檢討及統一所內動物死亡率的計算方式,務求死亡率的呈現合理及符合實務。另強化收容所資料完整建置,增列記載動物入所、出所及死亡動物之生理狀態,以確實探究其死亡的真實原因。

此外,調查報告亦指出,由於公立收容所長期狗滿爲患,民間狗場成爲公立收容所過度飽和的宣泄管道,導致部分縣市動保機關對其管理查覈態度消極,農委會應偕同各縣市政府協助、輔導民間狗場,並落實違法稽查,以提升收容動物之福利。

監察委員田秋堇表示,我國自106年動保法修正通過後,民衆對於動物走私、棄養及施虐情事仍時有所聞,顯示國內動物保護教育仍有待加強。農委會允應紮根兒童對於動物的生命教育,加強宣導飼主責任,以提升民衆整體動物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