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付半年房租 小家庭住3個月「被房東趕走」!細問原因傻眼

武男簽了半年的合約,一次性繳納半年租金,住3個月被房東趕走。(圖/翻攝《羣衆新聞》)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大陸山東省濟南市的武姓男子先前向一名房東租房雙方簽訂半年的合約,他已經一次性付了半年的租金,沒想到住不到3個月,房東竟然跑來趕人,理由是「房租沒繳」,實際經過調查,才知道是仲介搞的鬼。

綜合陸媒報導,武男10月時與妻子兒子搬到濟南,找上一家房仲公司,簽約租下東環花園的一處房子,籤合約時已經一次性繳交半年的租金,包含管理費清潔費費用

不過,住了約3個月的時間,房東突然跑來趕人,讓他感到相當奇怪,打電話到房仲公司詢問,才知道是仲介沒有把錢給房東。

▼武男與妻子、兒子同住,卻被房東趕走。(圖/翻攝《羣衆新聞》)

武男將事件爆料媒體,找了仲介公司、房東一起到場討論,才知道房東以每個月1,850元(人民幣,下同,約新臺幣7,950元)的價格租給仲介公司,仲介公司再以每個月1,500元(約新臺幣6,450元)的價格租給武男。

此外,房東與仲介公司約定,每三個月付一次房租,而武男則是一次簽了半年的合約,每半年付一次房租,這樣算下來,仲介公司每個月出租這套房子,要虧約350元(約新臺幣1,505元),且繳納租金還有空窗期

▼房東說明,她與仲介公司是8月簽約,12月5日應該付第二筆房租,遲遲沒收到才趕人。(圖/翻攝《羣衆新聞》)

由於武男已經被房東趕走,沒有房子可以住,因此要求仲介公司退款,雙方經過協調,以7,700元(約新臺幣3萬3,124元)達成共識,但仲介公司沒辦法一次付清,雙方又陷入僵局。

仲介公司說明,武男要求第一次退款至少要退5,000元(約新臺幣2萬1,509元),但實際能退多少,還要等公司財務細算,才能得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