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酒精原料關稅減半爲10% 再延3個月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國內對於酒精仍有相當高的需求。(圖/記者林悅翻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上次延長藥用酒精原料進口關稅從20%調降到10%,原本預計到8月26日到期,不過關務署跨部會溝通後,認爲國內還是有酒精的需求,所以再向行政院提出延長到11月26日止,再延3個月,爲第二度延長關稅減半,近日將等行政院覈定

由於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衝擊,國內口罩、酒精的需求量大增,關務署2月27日宣佈調整口罩與藥用酒精的關稅,當時口罩的關稅從7.5%調整爲免關稅、而酒精原料的關稅爲也從20%調降到10%。

到了5月26日因爲口罩的日產量已經大幅的提升,國內供給足夠滿足國內民衆的需求,所以口罩進口的關稅恢復;但是酒精原物料當時仍持續上漲,國內仍有相關的需求,所以當時關務署宣佈再延三個月至8月26日止。

眼見8月26日也即將到期,臺灣仍繼續發生零星個案,關務署也跨部會包含衛福部經濟部等溝通,衛福部認爲國內防疫酒精的需求仍然存在,所以關務署決定再延三個月到11月26日止,也是酒精第二度延長減半關稅。

關務署表示,依據關稅法71條規定應付國內或國際經濟之特殊情況,並調節物資供應及產業合理經營,對進口貨物應徵之關稅或適用之關稅配額,得在海關進口稅則規定的稅率數量50%以內予以增減。

法規也規定實際增減的幅度及開始與停止日期,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覈定,所以關務署已經報請行政院,預計近日就會覈定。至於11月26日到期時,關務署表示,將會再視當時情形決定是否再延長或者準備恢復原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