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派人夫寫偷腥日記 喊話小三「想記得與妳每件事」
一位人夫偷吃從潛水社團認識的女社員,更在兩人的Line對話中甜蜜寫下各種紀念日,宛如偷情日記,被正宮發現後慘被告上法院。(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位人夫阿倫(化名)偷吃潛水社團中認識的女社員小云(化名),妻子還發現丈夫多次傳送性高潮的文章給小云,甚至將兩人偷腥的日記建立在Line的記事本。士林地院審後,判阿倫及小云須連帶賠償正宮15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兩人於2013年結婚至今,2019年10月間她抓包阿倫與小云有超越正常男女分際的情形,正宮仔細一查才發阿倫在同年9月間就曾傳性高潮的文章給小云。
正宮還發現,同年10月時,阿倫向小云說:「我要記得我們的每件事」,便傳訊給小云包括,「2016/12/11 met you」、「2019/8/20 告白」、「2019/8/22 宜蘭」、「2019/8/23 1st sex」等語,並將內容建立在Line的記事本中。
正宮控訴,阿倫2019年10月被抓包仍不知悔改,同年11月16日時,就帶着小云在宜蘭某民宿公開放閃,小云還大方地坐在阿倫的大腿上,兩人當衆擁抱、接吻,彷彿眼中只有彼此。人妻心有不甘,蒐證後向兩人提告求償。
士林地院審理期間,阿倫聲稱,小云只是他在潛水社團中認識的友人,社友平時就會互聊性愛、性高潮等尺度較寬的話題,還辯稱是因爲與小云的論點不同,纔會傳文章給她。阿倫還說,自己作風比較歐美,生性浪漫,對友人過於親密的互動不會防。
阿倫的姐姐則出面作證,曾在借給阿倫的房子中看見多樣小云的私人物品。法官審後認,兩人偷腥屬實,行爲已嚴重侵害正宮的配偶權,2020年12月25日判兩人須連帶賠償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