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修法 民團籲拉高專輔人力

近年學生輔導需求愈來愈高,一一一學年需要二、三級輔導的高關懷學生達二一八萬人次,比一○九學年一九六萬人次,增逾一成。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今天排審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表示,政院版草案仍跟民團期待有落差,希望修法切合實務需求,拉高學生跟輔導人力比例。

校園目前採三級輔導措施,一級爲發展性輔導,如生活輔導、學習輔導、生涯輔導等,二級爲介入性輔導,提供個別化輔導,三級則是處遇性輔導,提供心理治療等專業服務。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林上能表示,年輕族羣自殺率攀升,三級輔導工作需要學校輔導團隊、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相互搭配,才能接住學生的需求,然而負責處遇性輔導的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人力不足,且經常替換,難與學生建立信任感。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表示,學輔法院版草案擬定四千五百學生搭配一名專輔人力,跟現況差不多,希望提高至二千四百學生搭配一名專輔人力。此外,目前大部分學校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任一職,多由校長、督學或候用校長擔任,因缺乏心理、社工訓練等背景,容易出現外行領導內行,期待修法調整主任的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