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一庭強勢拍檔 爭議一籮筐
2014年羣衆爬牆、破窗攻佔行政院,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8人,二審判刑2至4月不等,最高法院18日創設公民不服從的抵抗權,發回更審。(本報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刑事「龍頭庭」刑一庭庭長陳世淙及黃瑞華法官,強勢主導合議庭的法律見解,從前民進黨市議員謝明達逆轉改判無罪案,到昨日的攻佔行政院案判決,他們的裁判經常成爲被批判的對象,且陳世淙也因個人行爲屢惹爭議,此次更捲入司法醜聞成爲焦點。
陳世淙在2012年司法院人審會審查升任最高法院庭長資格時,就被爆料賞玩古董、不積極審判,處理「中山之狼」案一再撤銷發回,被質疑適任性,但陳發表聲明澄清,該案原審違法判決,不得已才發回更審,自己也沒因收集文物,影響審判工作。
後來陳如願當上庭長,與公開挺陳水扁、升任最高法院法官的黃瑞華一拍即合,2人法律見解一致且在評議過程中,經常強勢主導裁判結果,同庭資淺法官雖不認同,但因屬少數意見,只能被迫遵從最後評議結果。
2002年臺中后豐大橋陳姓女教師命案,死者男友王淇政及王的友人洪世緯因被控殺人,分遭判刑15年、12年6月確定入獄,王在多次聲請再審被駁回後抗告,2018年陳世淙及黃瑞華等人審理後,自爲裁準再審,並讓王、洪立即出獄,創下司法首例。
1998年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謝明達,被控收賄220萬向捷運局施壓喬人事,一審到高院更三審共15名法官都判他有罪,還曾重判10年2月,但陳世淙、黃瑞華等人未經公開審理、辯論,以沒有對價關係爲由,自爲判決,逆轉改判謝明達無罪定讞。
檢察總長不服提非常上訴,但因無法對被告作不利裁判,最高法院另一庭也只能「不認同無罪判決」。後來,擔任中衛發展中心董事長的謝明達,在逆轉無罪確定後,主張被收押79天聲請刑事補償,法院以一天3300元計算共準26萬700元。
去年底,陳世淙及黃瑞華審結販毒遭判無期徒刑的男子簡和平,因假釋後犯罪又回籠案,合議庭未交給法務部處理,竟直接下令放人讓他出獄,把法務部當塑膠,法官直接放重刑犯重返社會的做法,引發法界熱議是否侵犯行政裁量權;爭議事件之後,黃瑞華竟公開槓上最高法院院長吳燦。
陳捲入收受饋贈醜聞 黃噤聲
此次富商翁茂鍾案,陳世淙也涉其中,收受饋贈,但一向高舉人權大旗,自許司法改革大將的黃瑞華法官們,卻噤聲不對陳世淙的行爲加以譴責及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