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三法民間版草案出爐! 主管性騷擾、最重再罰事業單位300萬

多個民間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版草案,並呼籲應在總統府設立「性別暴力防治辦公室」,並推出「性別暴力防治行動計劃」,宣誓推動社會認知、態度全面改造運動的決心。(林良齊攝)

民進黨爆發職場性騷擾吃案事件後,引發各界關注職場性騷擾議題,行政院將在本週四端出「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N的草案,多個民間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版草案,並呼籲應在總統府設立「性別暴力防治辦公室」,並推出「性別暴力防治行動計劃」,宣誓推動社會認知、態度全面改造運動的決心。

其中性別工作平等法草案版本包括新增每年「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專案勞動檢查;僱主應提供被害人包括彈性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間或請假等職務安排調整,且薪資應照給;僱主及受僱者每年應至少辦理4小時的主管及受僱者訓練課程;至於30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僱主可以請求入場指導僱主處理;勞動部應建置通報系統;罰鍰則依僱用人數不同,最重可處150萬元罰鍰、若是僱主爲行爲人,則可再加倍處僱主罰鍰,而裁罰權時效則放寬自認定違法起算開始。

性騷擾防治法草案則放寬至如果想追究在職場行爲人行政責任時,也可以尋求性騷擾防治法申訴;性別平等教育法則把國防部主管的軍事校院、警察學校及少年僑正學校納入適用,

據近日爆發的94件具名舉發性別暴力案件中,包括性騷擾、性侵害、性私密影像及性別歧視(霸凌言語)等,其中屬權勢關係則有78件、佔整體比率超過8成,臺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表示,雖然臺灣的刑事告訴與行政申訴法律體系早已建立,但案發時卻鮮少進入體制內處理。

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特聘教授王珮玲表示,94件仍可能是性別暴力中的冰山一角,且性別暴力事件橫跨公部門各院、私部門等,呼籲「總統府設立性別暴力防治辦公室」,並提出「性別暴力防治行動計劃」。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說明,修法版本重點包括「所有性騷擾行爲人怕應負起行政責任」、「建立入場輔導機制」、「提供被害人協助資源」、「軍事校院、警察學校及少年矯正學校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