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定義擴大!納專業技術投資移民 政院通過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

▲行政院會通過內政部「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擴大新住民定義。(圖/行政院提供,點圖放大,下同)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21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擴大「新住民」定義,將專業人士、技術移民及投資移民,取得我國國籍3年內者納入,同時設立專責單位統籌規畫相關新住民事務,並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辦理照顧服務,內政部表示,預計受益人數逾百萬人。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我國婚姻移民已逾60萬人,不僅爲我國帶來多元文化,在各方面都做出貢獻,其子女們也有傑出表現。爲落實賴清德總統照顧新住民權政見,完善新住民相關政策,因此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以專法、專責單位,進一步提升新住民權益保障。法案共19條,今院會通過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劉世芳說,這個法案的亮點在於「擴大新住民定義」,宣示政府歡迎世界各地的專業人士、技術移民及投資移民來到臺灣共同打拼,凡取得我國國籍3年內者均納入。

內政部指出,綜觀亞洲國家,韓國針對外國人事務設有「外國人政策委員會」,日本設有「定住外國人施策推進會議」,與我國現行設置協調會報之作法及功能雷同。因此,本法是將現行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法制化,進一步提升層級,在內政部設置專責單位,統籌規劃推動新住民事務,其人員編制及預算,正與相關機關共同研商。

內政部也列出法案內容5大重點,包括「擴大新住民定義」,涵蓋更多專業人士、技術移民及投資移民,其取得我國國籍3年內均屬之,促進多元文化的融合和發展。「設立專責單位」,移民事務涉及教育、勞動、醫療及文化等層面,未來將研議設專責單位,統籌規劃新住民相關事務。

「設置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法案將現行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法制化,未來將研議提升層級及功能。「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除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推動辦理新住民家庭各項照顧服務事項,如有需求亦可向基金申請補助。「維護新住民權益措施」,政府推動生活適應、生育保健、就業保障、人身安全等八大照顧服務措施,以確保新住民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