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商投資鼓勵目錄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

2020年是一個特殊的年份。疫情肆虐全球,上半年全球直接投資同比大幅度下降49%。聯合國貿發會議2020年6月發佈的《世界投資報告》預計今年全球直接投資將低於一萬億美元,和2019年的1.54萬億美元相比下降近40%。中國推出“六穩六保”一系列措施,特別是多策並舉“穩外資”,使得前11個月實際利用外資以美元計算同比增長了4.1%。

然而,當前新冠疫情在很多國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疫情變化國際經濟形勢存在諸多的不確定性因素,我國經濟恢復的基礎尚不牢固。今後一段時期“穩外資”工作仍然面臨挑戰。在這種情況下,2020年12月28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共同發佈了2020年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以下簡稱“《鼓勵目錄》”),確保當前走勢良好的外資形勢更具有可持續性。

《鼓勵目錄》發佈體現中國歡迎外資的積極姿態

長期以來,我國鼓勵外商投資,給予外商投資以優惠政策。2016年10月我國開始實行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與變更備案制度,取消了外商投資准入全面審批制並且開始在全國範圍實行外資准入負面清單管理。2017年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實際上分爲了鼓勵類和負面清單兩個部分。2018年,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獨立發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實際上只剩下了鼓勵類的部分。2019年,經過修訂之後,僅僅包含鼓勵類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合併,形成了2019年版的《鼓勵目錄》。

2019年3月,新的《外商投資法》通過並於2020年1月正式生效,其中第十四條規定:“國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在特定行業領域、地區投資。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享受優惠待遇。”在新的《外商投資法》下,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商投資繼續享有一定的優惠待遇。和2008年以前相比,這些優惠待遇和鼓勵措施更加精準,體現了國家引導外國投資者向特定行業、領域和地區投資的意圖,而《鼓勵目錄》是實行引導的主要工具。

今年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外商投資企業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難。2020年3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進一步擴大《鼓勵目錄》,使得更多領域的外商投資能夠享受到優惠政策。對疫情的有效控制,對營商環境的持續改善以及精準有效的優惠政策、投資促進措施和投資便利化措施,共同起着“穩外資”的作用。因此,從3月中旬開始,有關部門就開始就《鼓勵目錄》的修訂多方徵求意見,聽取外商投資企業商協會組織等各方面的建議,並公開徵求了社會公衆意見。

《鼓勵目錄》具有引導性,伴隨我國產業升級而動態調整。因此,與原則上只減不增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不同,《鼓勵目錄》一般是有減有增的。但是,這次新版的《鼓勵目錄》原則上只增不減,條目增加到了1235條,比2019年版增加127條,修改的88個條目也主要是擴展原條目涵蓋領域。這樣使得企業原有的投資計劃不受影響,新的投資計劃能夠有更多機會享受優惠。

《鼓勵目錄》發佈有利於外資產業結構優化

中國鼓勵外商投資的政策堅持促增量、穩存量和提質量並重。根據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我國將“加快構建以國內循環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而外資是鏈接國內外雙循環的重要橋樑和紐帶

國內大循環的基礎是我國龐大國內市場的優勢。一個完整統一的具有良好營商環境的大市場,有利於培育研發成本投入高、學習效應強的創新型企業,也有利於吸引創新型外商投資。利用外資工作也要把創新擺在核心地位。一方面,在吸引外資、利用外資、保護外資和管理外資方面需要創新,另一方面,要把吸引創新型外資作爲鼓勵外資的重點。新《鼓勵目錄》體現了科技領域的最新發展,把新技術、新業態、新基建作爲鼓勵的重點。

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是構建雙循環相互促進新發展格局的重點。但是,國內大循環不是封閉的循環。吸引外商投資加入國內大循環,能夠大大提高國內大循環的效率。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補齊短板,不僅需要內資企業發力,也需要外商投資企業的貢獻。

鼓勵外商投資也是拉長長板的重要手段。鼓勵外商投資要強化我國在製造業領域的現有優勢,也要進一步培育和強化在生產性服務業領域的優勢,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這次新增的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研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等鼓勵條目,內資企業以及現有的外商投資企業已經具有國際領先的優勢。進一步吸引這些領域的外商投資,有助於強化產業集聚,營造產業生態,提升全產業鏈優勢。

《鼓勵目錄》發佈有利於外資區域投向優化

隨着中國經濟的增長,中國國內生產總值佔世界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從2000年的3.5%上升爲2019年的16.8%,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預測2020年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將在世界佔比達到18.15%。龐大的國內市場越來越成爲中國吸引外資的優勢來源。而進入中國的外商投資也越來越多地從勞動力成本節約型外資轉爲市場尋求型外資。爲了充分利用中國國內大市場優勢,越來越多的外國投資者選擇到中西部地區投資興業,這種外資區域投向的變化促進了我國區域經濟佈局的優化。

2000年西部大開發戰略開始實施,隨後2006年,中部崛起戰略開始實施。在過去的20年中,中西部地區經濟增速總體快於東部地區,從而爲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了更多的投資機會。中西部利用外資雖然呈現了諸多亮點,形成了武漢、重慶、西安、成都等新的外資集聚區,但是,中西部實際利用外資在全國的比重提升有限,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中西部地區利用外資要因地制宜,結合“一帶一路”建設,加大開放力度,承接產業轉移,開拓利用外資的新優勢。國內大循環效率的提升需要全國一盤棋,避免國內不同區域同質發展,形成有效的區域間合作與競爭機制。在2020年版《鼓勵目錄》中,中西部各地區結合各自特點增列了外商投資優勢產業。例如黑龍江與雲南增列的農產品加工和旅遊開發等條目;湖北、四川、重慶等增列的半導體材料、石墨烯和工業陶瓷等條目,反映了這些地方推進外向型經濟發展和外向型產業集羣的訴求。

在2020年版的《鼓勵目錄》中,海南省的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在中西部各省份中是最長的,共計50條,新增了商貿、航運、金融和旅遊等條目。例如新型離岸國際貿易、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融資租賃等領域,都是在全國以及其他中西部省份沒有列入鼓勵範圍和優勢產業目錄的。這必將促進包括現代商貿與金融服務在內的現代服務業在海南的集聚,有促於海南早日建成高水平自由貿易港。(作者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貿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