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準則:輕鬆搞懂“確認收入五步法”
爲了撰寫新收入準則系列文章,我近期閱讀了大量的資料及文章。終於體會到了“馬冬梅”家樓下看門大爺的感受——看完就忘。
我們在學習一項新知識的過程中,很容易迷失在知識點中——忘記自己在學什麼。最終啥也沒記住,啥也沒學會,看了個寂寞。
一個根本的原因是:我們不清楚所學的知識有什麼用,能夠解決什麼問題。帶着目的的學習效果要遠好於漫無目的的學習。
本文的目的就是帶你初步瞭解五步法是什麼,每一步都有什麼作用,爲後續的學習打個“地基”。
五步法是是新收入準則下,企業確認收入的框架模型。
原先,我們確認一項交易的收入,需要區分適用的準則是【收入】還是【建造合同】。一項交易是屬於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讓渡資產使用權還是建造合同。
現在,這些區分統統都可以丟掉了。無論是何種交易,統統扔到五步法這個大框裡,一步一步的就能“篩出”確認收入的事項和金額。
五步法是哪五步?
這一步,我們需要解決兩個問題: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是否獨立。
1、合同是否成立:
共五個條件,需同時滿足合同纔算成立。前三個條件較爲容易理解,且我們常見的合同都能都輕易滿足。我們重點聊聊合同具有商業實質以及對價很可能收回。
具有商業實質,一個很經典的案例:兩家石油公司之間相互交換石油,以便及時滿足各自不同地點客戶的需求,不具有商業實質,不應確認收入。
對價很可能收回,來看看下面這個故事。
動畫公司授權一墨包子鋪使用其設計的包子卡通形象,包子鋪每年支付卡通形象使用費,有限期爲5年。
情景一:包子鋪從一開始就沒有穩定的現金流,動畫公司判斷包子鋪支付不起使用費。這項交易,動畫公司就不能確認收入。
這一情景,連合同成立的條件都不滿足,收入確認的後續步驟也就無從談起。即使包子鋪付了錢,那動漫公司也只能對這筆款項確認一項負債。
情景二:包子鋪原先經營正常,但是由於一位網紅博主吐槽包子鋪的包子又貴又難吃。包子鋪遭受了”輿論危機“,並且也沒有很好的處理這次危機。受此影響,包子鋪的生意斷崖式的下降,財務狀況惡化。
這一情景,動畫公司認爲包子鋪繼續支付卡通形象使用費的可能性較低。對剩下部分卡通形象使用不再確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同時對現有應收款項是否發生減值進行評估。
2、合同是否獨立:
合同合併:
企業與同一客戶(或該客戶的關聯方)同時訂立或在相近時間內先後訂立的兩份或多份合同,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應當合併爲一份合同進行會計處理。
合同變更:如果企業已經開始履行合同了,這時候需要變更合同內容該怎麼辦?從結果來看有三種情況。
①、作爲兩個不同的合同:原合同一個,新合同一個;
②、作爲兩個不同的合同:原合同已執行部分一個,未執行部分+變更部分作爲一個;
③、作爲一個合同:變更部分視同原來合同的一部分,整體作爲一個。
這一步,有兩個關鍵詞:【履約義務】【單獨的】
履約義務,是指合同中企業向客戶轉讓可明確區分商品的承諾。
站在賣方角度,就是我們給客戶提供了什麼,提供的東西可以是商品、服務,專利等等。站在買方角度,就是我花錢後到底得到了什麼?
單獨的,要求這項履約義務必須是可明確區分的。
企業向客戶承諾的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爲可明確區分商品:
1、客戶能夠從該商品本身或從該商品與其他易於獲得資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2、企業向客戶轉讓該商品的承諾與合同中其他承諾可單獨區分。
這一步,我們需要確定交易價格,爲什麼確定價格還需要單獨設置一步呢?買賣的東西不是應該明碼標價麼。
這個價格不僅僅是我們平時理解的標價,可能存在折扣、退款、融資等各種情況,這時需要調整交易價格。
在確定交易價格時,企業應當考慮可變對價、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資成分、非現金對價、應付客戶對價等因素的影響。
通過第1,2步,我們知道了合同中的有幾個單項履約義務。
通過第3步,我們知道了調整後的交易價格。
這一步,就是用合理的方式將合同的價格分配給各個履約義務。分爲兩步:
1、單獨出售,每一項商品或服務單獨的售價是多少?
2、打包出售,每一項商品或服務佔打包價格的多少?
終於到了最後一步,經過前4步,每個履約義務都被賦予了相應的價格。這一步,要求企業應當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時確認收入。
某一時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屬於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否則,屬於在某一時點履行履約義務:
此部分內容較難理解,我們結合舉例和與原準則的聯繫來加深理解。
某一時點:對於在某一時點履行的履約義務,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點確認收入。在判斷客戶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權時,企業應當考慮下列跡象:
(一)企業就該商品享有現時收款權利,即客戶就該商品負有現時付款義務。
(二)企業已將該商品的法定所有權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擁有該商品的法定所有權。
(三)企業已將該商品實物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實物佔有該商品。
(四)企業已將該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取得該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
(五)客戶已接受該商品。
(六)其他表明客戶已取得商品控制權的跡象。
忽略最後一條兜底條款,一共五個控制權轉移的跡象。並沒有哪一個或哪幾個跡象是決定性的,應當根據合同條款和交易實質進行分析,綜合判斷其是否將商品的控制權轉移給客戶以及何時轉移的,從而確定收入確認的時點。
此外,企業應當從客戶的角度進行評估,而不應當僅考慮企業自身的看法。
收入確認五步法,可以看做如何切蛋糕、分蛋糕的問題。
1、【識別合同】:哪些蛋糕是烤好的蛋糕;雙層甚至多層的蛋糕是算一個蛋糕還是多個蛋糕;如果蛋糕膨脹了,膨脹部分的蛋糕怎麼算。
2、【識別履約義務】:有多少個名額能夠參與分配蛋糕;哪些人是一組的只能算一個分配名額。
3、【確認交易價格】:要分配的這個蛋糕值多少錢。
4、【分配交易價格】:每組人分到的蛋糕分別值多少錢。
5、【確認收入】:到點了才能開始吃蛋糕;蛋糕是一口一口慢慢吃,還是一口吞了。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上述的每句分蛋糕的舉例中,分別對應準則裡的哪個概念。
本文詳細講解了識別合同的主要內容,並簡要講解了其餘步驟的重點內容。接下來的文章將會陸續對五步法中的重要細節展開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