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圍棋師猥褻童 64罪判22年

李姓圍棋教師猥褻學童,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童性影像共64罪論處,定應執行22年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43歲李姓圍棋教師利用住所當圍棋教室收學生,卻多次猥褻幼童,還以監視器拍下過程,在電腦中儲存64部猥褻影片,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童性影像共64罪論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22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李男以住所客廳及房間當作圍棋教室,明知12名幼童均未滿10歲,對於性無判斷能力,仍以抱坐腿上、手隔着衣服撫摸生殖器或胸部等方式,2022年至2024年多次性猥褻幼童們,甚至用監視器錄下後,將64部猥褻片儲存電腦裡。

李男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猥褻犯行,但否認拍攝影片,法官認爲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合議庭考量他已有加重強制猥褻前科且未能坦白罪行,認定並無真誠悔悟並盡力賠償損害,依64罪論罪,定應執行22年徒刑。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說,法律規定補教老師需要良民證,並經教育局審覈,但李男採私下教學,多年來未曾被查獲,錯失保護孩子的機會,且他有前科在身,卻無任何管道能知悉。

戴瑋姍認爲,現行法規規定「固定場址,對外招生5人以上」才稱爲補習班,無法適用於很多小班課程,成爲法律漏洞,要求教育局主動加強查緝非法補習班;另建議教育局針對非機構的補習才藝授課老師、學生爲未成年的教學者,應規定需取得良民證並登記在案,且公佈於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