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女開電動玩具車上路!豬隊友幫拍PO網 警:可罰3600
新北市1名穿着吊帶裙的年輕女子,日前開着電動玩具車穿越三重區仁愛路斑馬線,過程被拍下PO網。三重警表示女子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之1條,依法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款,但因影片拍攝時間及當事人身份不明,違規目前未能舉發。
從影片中可見,這名扎着髮髻穿着吊帶裙的年輕女子,日前晚間坐在電動玩具車內穿越三重區仁愛路斑馬線,因當時有多輛機車正經過路口,女子過馬路時還左右張望確認沒車後才通過,整個過程被女子友人拍下並PO上網路。
三重警方迴應表示,影片中該女子行爲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依法可處行爲人1200至3600元罰款。但因影片拍攝時間及行爲人身份不明確,相關違規未能舉發。
新北市這名女子開着電動玩具車上路,違反道交法最高可罰3600元。圖/擷取自黑色豪門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