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曉星成蘇內閣首位性騷下臺官員 監院糾正原能會、促行政院改善

監察委員葉大華(右)、王美玉(左)17日針對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彈劾案及糾正原能會相關事由做出說明。(黃婉婷攝)

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因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無異議通過謝曉星彈劾案和調查報告。查案監委17日指出,原能會因調查時「球員兼裁判」,未依規定調查並對受害者提供協助、態度消極,因此糾正原能會,並促行政院速修性平三法完備相關權勢性騷法制。

查案監委王美玉、葉大華指出,當機關首長(僱主)本身就是性騷的行爲人時,由僱主自行調查,顯有「球員兼裁判」疑慮,爲此,保訓會早在2016年就發現此問題,提醒各機關要修法。但原能會只針對所屬機關的首長進行修正,仍然保留原能會性騷申訴調查辦法中,將主任委員排除在外的「獨特」規定。除原能會外,沒有其他部會有這種規定。直到行政院調查完畢,原能會於2023年3月方刪除該獨特規定。

查案監委說,當媒體大肆報導本案後,原能會雖增設監視器、張貼申訴專線等,但始終以「沒有人申訴」爲由,未啓動《性工法》第13條第2項僱主知悉職場性騷擾事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然而,立即補救措施本不以正式提出申訴、不以性騷擾成立爲前提,不論民間企業或政府機關皆然,然原能會人事及一級主管卻堅稱「因無人申訴」故未依規定對本案進行調查並對受騷擾者提供協助,顯見對性工法認知偏誤、態度消極,故糾正原能會。

此外,查案監委指出,經調查發現,原能會國會組某主任因眼疾開刀,復職後卻曾被謝曉星厲聲責罵其外型影響機關形象,另自2021年8月24日至年底,全年居家辦公時間長達1年4個月,連該會的主管共識營,都沒被邀請參加。原能會以居家辦公取代病假,顯然違反防疫居家辦公規定涉有違失,一併糾正原能會。

查案監委說,除個案糾錯外,調查報告另請行政院檢討改善;首先,鑑於職場性騷擾事件經常發生在權力差距的當事人間,被害人往往選擇隱忍或不敢申訴,甚至被迫離開職場,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羣(PTSD)等,而加害人卻於事件曝光後隨即消聲匿跡或退休;又相較於民間企業未落實立即有效補正措施將面臨罰責,政府機關則無,使政府機關面對性平事件態度容易消極怠惰以對,更造成被害人噤聲。

監察委員提到,本案更凸顯了機關首長(含政務人員)欠缺相關性別平權與人權意識,時值#MeToo浪潮,民間團體與立法委員均倡議修法,行政院亦宣誓於近期完成性平三法修法,故請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重新檢視申訴管道、調查處理及輔導教育等機制,落實人權維護。

查案監委說,當機關首長成爲職場霸凌的行爲人時,同樣存在由哪個單位調查及調查結果可否信賴的問題,在原能會國會組主任長期居家辦公部分,雖無出於謝曉星刻意冷落、孤立的職場霸凌事證,但已呈現目前法規規範不周,亦有賴行政院召集相關部會進行修正。

查案監委指出,臺灣近年性別平等在國際評比上固然締造多項第一,但本案恰巧再次提醒理想與現實的差距,不論是職場霸凌或是性別歧視、騷擾的被害人,若非媒體爆料,既有機制使被害人在無支持或後援下,必須獨自面對來自內心的羞恥或自責,以及外在可能的閒言閒語或權勢壓力下噤聲。

查案監委說,這是爲什麼近期各界被害人,接連挺身揭發性騷擾時,社會大衆多半稱許如此勇氣,並譴責失當的言行,更加映證人權沒有領域或職位的分別,爲普世價值。期盼政府與民間企業重新檢視組織性平文化,配合法規修正,如再有撼事發生,被害人也無需獨自面對在揭弊與失去工作的恐懼中,必須就這樣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