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公超與外蒙古入聯案——立場與美國相近 引發老蔣猜疑(二)

早先在一年前即在1960年,十幾個非洲國家申請入會時,蘇聯在安理會不支持毛利坦尼亞,但機詐地安排毛利坦尼亞與外蒙到明年再一起申請入會,屆時蘇聯答應投票贊成毛利但尼亞參加聯合國,而非洲國家答應支持外蒙古,如果臺北否決外蒙,非洲國家就揚言集體反對臺北在聯合國的席次。

蘇聯明知臺北的國民政府會投票否決外蒙,它把這個棘手的問題讓人家去解決。這就是1961年中美外交史上弄得雞飛狗跳,一件很不愉快的「外蒙古入會案」的緣由。臺北的態度很是明確,不計後果反對外蒙加入聯合國,「此乃爲我基本國策,決不容改變」,外交部長沈昌煥就是這樣說的。

必要關頭可以棄權

但並不是所有臺北政府官員都持這樣的看法,比如蔣廷黻於5月間返國述職,他在外交部同仁談話時對外蒙的意見如下:「對外蒙古入會我若使用否決權,則反感大;若棄權,則反感小。在將來使用否決權所招致之反感,可能對我代表權有不利之影響,我不可不考慮:代表權要緊?抑外蒙古要緊?」蔣廷黻講得非常清楚,簡單扼要。

當時任常務次長的王之珍說,國內認爲應採1955年立場即否決外蒙;若投票棄權,國內反應強烈。蔣廷黻當即建議;對外蒙古基本立場不變,但運用時則要考慮時局,他又說:「如果外蒙在安理會不及7票,則我國投反對票無此必要,當可棄權。至於國內輿論只好聽之。」

蔣廷黻說得很明白清晰,至於王之珍說到國內輿論,其實在蔣介石統治下,無論在中國大陸或臺灣根本沒有言論自由可言,老百姓早就麻木了,無所謂有「輿論」,所以正如蔣廷黻所說的「只好聽之」。雖然蔣介石堅決否決外蒙,於是有很多人應聲而起大叫「寧爲玉碎,毋爲瓦全」,這一派可以陳誠和沈昌煥爲代表,他們是忠臣,自己沒有意見,如果有也不敢講,均以蔣介石的意見爲意見。

另一派是葉公超和蔣廷黻,雖然他們也是以蔣介石的意見爲意見,因爲他是一國之君,國家大事都是由他一人決定,但是如果他們認爲蔣介石的主張是錯誤的,他們就會以利害得失敢出來坦率直陳,他們是良臣。在蔣介石統治下,忠臣多,良臣少。

拿1961年外蒙古案來說,葉公超時爲駐美大使,他的看法及立場與蔣廷黻是一致的,這可能與他們的教育背景、思想及對時局的看法有關,此外兩人過去同在清華教書是好朋友。剛好他們的想法與美國人很相似,所以蔣介石無限狐疑。因爲1961年外蒙古案在葉公超與蔣廷黻看來與1955年迥異,他們咸認爲1961年國際情勢較爲複雜。

因爲,一、外蒙古申請入會與非洲新近獨立的毛利坦尼亞牽連在一起,如果我們否決外蒙等於連同否決毛利坦尼亞,其結果會影響我們在聯合國的席次。二、在外蒙古申請入會時,不前不後,美國欲與蒙古磋商建立外交關係。我們先從美國新總統上臺後,葉公超與美國國務卿魯斯克於3月17日及22日會談開始,再談及葉公超與其他美國官員磋商交涉美蒙建交和臺北在聯合國的席次。在聯合國投票前夕,蔣介石兩度急電召葉公超回國。葉公超再也沒有返回任所。

1961年1月年輕的甘迺迪總統上臺後,在蔣介石看來美國對臺北的政策搖擺不定,臺北政府甚是不安,比如兩個中國及臺北在聯合國代表權問題,這些問題對臺北基本國策有重大關係且影響深遠。

關於兩個中國問題,英美都贊成這一方案,但北京與臺北堅決反對。魯斯克對葉公超說,美國的政策不能建立在國民政府重返大陸或代表整個中國的理論基礎上。這是魯斯克也是美國的基本觀念,也是打擊蔣介石的核心問題,因爲反攻大陸及臺灣小島代表全中國是蔣的兩塊金字招牌。

葉公超與魯斯克談的大多是有關第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中,如何保持中華民國代表權的問題。魯斯克明確對葉公超說,往年中國代表權案使用的「緩議」方式,在今年第十六屆大會中恐怕行不通。

拖延戰術快行不通

1949年蔣介石退處臺灣,中共柄政後,1950年蘇聯在聯合國大會提議由中共替代國民黨政府進入聯合國,美國反對,爲了阻止中共進來,就想出了這個「緩議」方案。「緩議」在英文裡爲「moratorium」,意即「拖延」。魯斯克說這是他設計出來的一套妙計,據他說這個妙計就是:「We will not consider this question until next year.」(我們今年不談這個問題,明年再說。)

那時他是助理國務卿,是國務卿艾奇遜的副手。當時在聯合國裡,凡是討論「中國代表權問題」都交由中國代表權問題所屬特別委員會去審查討論,然後交由大會票決,通常以多數表決來決定,這個拖延戰術在過去15年都很順利。但去年(1960)就覺得很困難,因爲會員國已由60個增至99個,而這些新興國家大多是亞非國家,屬第三勢力非美國所能左右。(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