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承泰/撞翻與自翻之間的困惑

大陸船隻闖入金門海域,海巡前往驅離並無不妥;由於類似情事屢見不鮮,海巡應有足夠經驗,且因涉及兩岸,定會謹慎拿捏。然而,這次翻船本是個案,因不幸涉及兩條人命,致死責任的認定,成爲海巡署的燙手山竽。

人是因快艇被撞翻,還是逃跑不慎翻船而落水溺斃?這就是「撞翻」與「自翻」的糾結。偏偏海巡在第一時間未能依證據來完整說明,而作爲上級的管主委又不認同「撞翻」。不要說是罹難者家屬與對岸代表,就是一般老百姓也都想知道真相;而立法委員質詢更是職責所在,居然有人解讀成助外的「同路人」,這反而會令人想到「此地無銀三百兩」。

兩岸協商會議中,海巡報告處理過程時曾提到船隻「數次接觸」。若「接觸」是爲了登上快艇,那麼當下速度應該不快才能靠近而不至於撞及,開啓V8攝影機、密錄器或手機,彈指之間應該不難,遑論海巡弟兄在海上奔騰駕輕就熟。

其次,海巡接獲通報時已知快艇位置,既知沒有配備監控攝影,畢竟仍攜帶了V8,啓程即可開啓錄影,也好作報告,不是嗎?最後,在還沒接觸快艇時,海巡人員只能依據經驗判斷快艇是來自於對岸,但也有可能是其他狀況,有了接觸才知是「三無」(無名、無籍、無照)船隻,那是不是更有蒐證的必要?

到底有沒有錄影?有沒有其他證據(如航跡圖與通話紀錄等)?應是一個很單純的議題,若真的沒有證據,進行十餘次的協商也只能各說各話。然而最新的說法是,證據送交檢調,因偵查中不能公開,海巡署、海委會乃至於行政院,異口同聲如是說,看來還是有證據的。筆者認爲,只有儘快公佈證據,才能阻止無謂揣測與外溢衝擊,金廈海域因此案已變得詭譎,在緊張氛圍中容易擦槍走火。

大陸船隻闖入我方水域有錯在先,遑論是「三無」船隻,長久以來我方的驅離並未帶來兩岸的風波;況且金廈距離實在太近,還散佈了不少各屬的島礁,水域要清楚劃界還真難。因此,所謂的「水域」只能靠默契,多年來也已經成爲「常軌」。近日因此事件,大陸國臺辦稱「廈金海域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簡言之,兩岸爲了減少紛爭,在默契中已平靜地走了一段時間,如今卻搖搖欲墜;至少,已經影響金門地區的觀光與漁民生計,並帶給海巡人員極大壓力。

總之,在依法執行任務的過程中,我方海巡若沒有錄影蒐證,特別是那追逐過程的五分鐘,似乎不尋常,難怪會被質疑。此外,這不就暴露出我方裝備與訓練的不足?這恐怕是比翻船個案更嚴重的「國安問題」!

試想,有警車發現一部沒牌機車闖紅燈,該機車見警車接近而疾駛逃脫,於是警車一路追趕,警方如此執法相信大家都認同。然而,當警車追上了機車、試圖迫使其停車,機車卻突然翻覆,車毀人亡。如果這一切沒有任何影像證據,又沒有路人佐證,相信仍可透過鑑定人車以儘快釐清死因。

茫茫大海沒有畫線與標誌,追逐要比在陸地上更難控制,除了船速,還有風浪與船舶相互激起的波浪;然而,最令人擔憂的是,處理事件的態度可能掀起的驚濤駭浪,這可不是檢調可以承擔的。(作者爲臺大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