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書法得獎 陸男申請長居臺灣遭拒又敗訴

▲在屋內拍下自己穿上西裝模樣姜洋,表示1月16日就要離臺。(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我在臺北!祝姜安洋投奔自由成功!」25歲來自大陸男子姜洋,在臺灣街頭蒐集了100個臺灣民衆祝福,還做成影片放在網路上,表達希望長期居留臺灣的願望。不過臺灣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姜洋提出小學得過「北京藝術人才中心毛筆字三等獎」,其實根本不是他得獎,自己也坦承對毛筆字沒興趣,不符長期居留資格,判決姜洋敗訴。

移民署表示,按照開放大陸專業人士來臺規定,符合文化政治經濟科技教育社會這6大類專業者,可申請專案來臺長期居留,居留證有效期限屆滿前3個月,再向主管機關申請、審覈延期。

而根據判決內容,姜洋在2013年11月,以「文化考量專案許可」申請長期居留臺灣。但包括文化部陸委會單位審覈,都認爲姜洋不符「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全案駁回。

姜洋曾自行街頭訪問百位臺灣民衆,錄製「希望姜安洋投奔自由成功!」影片。(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但姜洋不滿,改打行政訴訟,強調自己曾在小學二年級得過「北京藝術人才中心毛筆字三等獎」,也報名參加過「中國聲音」、「中國夢之聲」,因爲推崇中華文化被拒絕錄取。不過他又拿出在Youtube上自制的歌曲,以及曾在臺灣街頭接受訪問照片,認爲自己已經具備藝文專長,沒理由不讓他申請過關。

只是法院審理時發現,所謂的毛筆字獎,其實得獎的叫「姜揚」不是「姜洋」;報名參加「中國好聲音」等節目,也和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裡「在文化、電影廣播電視等專業領域研究創見或特殊造詣」的條件不符;Youtube上自制的歌曲影片,其實全世界天天都有人人都可以自制,也不符合「專業人士」資格。

判決結果一出,姜洋在臉書上留言「這次回大陸後,可能很多年都不能入境臺灣,就像早期熱愛追求自由民主人權法制憲政理想臺灣人一樣,會被【警總】移民署管制。身爲藝文領域,一路走來才發現感受到不應該有政治信仰,自己卻信仰三民主義至今,現在得到的結果下場卻是這種,這次回大陸後痛定思痛。」還附上歌神張學友唱過的「臺北不是傷心地」MV。預計將在1月16日搭機回大陸。

▲透過臉書、微博,看得出姜洋經常入境臺灣。(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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