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爆「新北名設計師是小白臉」:名車富婆買給他的 人妻怒告求償50萬

▲知名設計師敗訴。(圖/翻攝自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某知名室內設計師隱瞞自己結婚的事實,與前女友花花化名)交往並同居,還在4年內讓對方爲自己墮胎2次,之後被法官判賠60萬元。由於花花曾在臉書指控設計師的房子是「深坑帝品苑某富婆買的」,還引來網友一起謾罵,讓設計師元配不堪其擾,便被其提告求償50萬元,並在4大報、臉書專頁刊登道歉啓事;不過法官最後判決花花無罪。

花花曾在臉書上爆料設計師的「奧步」,並以「貞操權遭損害」向設計師及其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設計師也惱怒反告女方通姦及妨害名譽。法官判決花花可得到60萬元賠償且不起訴;而勝訴後花花仍然持續媒體爆料自己的「可憐過往」。

設計師當時指控,花花於2人官司期間在臉書貼文,「有人想跟我朋友打聽我,好找在法院陷害我的東西」、「就是那個爛人的奧步沒錯」、「爛人怎麼會認錯?」等語句,已經損害到他的名譽,因此求償5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並要求花花在四大報、臉書公開道歉。

判決書指出,花花在臉書爆料的內容針對「號稱哈佛畢業」的設計師,「明明都要跟人借錢付房貸了,還騙別人說瑪莎拉帝是你買的」、「不能說,是深坑帝品苑某富婆買的」、「可是他都說是他自己買的喔」、「你長得像小白臉,但沒小白臉命啦」;她還透過影音網站YouTube及《蘋果日報》發表 「看那些LINE對話,真的很有『設計感』」、「同居3年竟成小三,怒告感情『設計師』」等影片及報導,更吸引網友留言「陶男老婆是不是神經病」、「男的渣男,男的老婆也不是什麼好鳥」等謾罵攻擊話語

面對設計師提告求償,花花法庭上解釋,男方多次傳訊息說「不要爲了我這個爛人付出了,你值得更好的」,可見「爛人」一詞是他自己提出的,難認定是否侵害名譽;法官審酌後駁回男方告訴。

不過設計師之妻也感到「深受其害」,稱因爲花花及網友在網路上的指控及攻擊言論,已經造成她名譽受損,因此提告求償50萬元,也必須在4大報、個人臉書頁面刊登道歉啓事。花花辯稱,當時PO文及回覆網友留言十,根本不知道設計師元配身分,而網友留言是自由意志表達,和她無關。

法官認爲,花花提到的「瑪莎拉帝是深坑帝品苑某富婆買的」,並沒有確切指出身分,而稱設計師「長得像小白臉」也不足以讓外人一看就覺得是在指「元配養小白臉」,而且網友留言與花花無關,便判定元配請求無理,駁回求償告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