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遣閒聊事證不足 法官4理由打臉
臺南地方法院刑一庭庭長莊政達29日舉4大理由,強調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特定內容,足以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恐嚇情事。(洪榮志攝)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檢審認定對照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10名被告,一審全被判無罪引發譁然,臺南地院刑一庭長莊政達29日列舉4大理由,強調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特定內容,足以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恐嚇情事;此外,邱莉莉經民進黨提名參選議長後,與被告等人聯繫掌握選舉情資的舉動也屬正常且無不法,難以作爲對邱莉莉等人不利的認定。
判決結果出爐後,網友大酸「顏色對了」、「沒有最瞎只有更瞎」。法界人士指出,法官此舉無異打臉檢察官,檢方應該檢討,當初提出的證據是否拼湊而來?才落得如此下場。不過,也有其他檢察官私下認爲,「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今賄選手法愈來愈高明,檢方舉證更加不易,合議庭幾乎全盤否定檢方提出的通聯紀錄等事證,讓人無法接受。
莊政達表示,根據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的通話內容,僅能得知邱與郭再欽閒聊時,展現出將來參選的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的傳言,以及邱莉莉提醒林志展不要向媒體透露「民國配」的可能性等內容,不足以證明有賄選及恐嚇的謀議。
至於行賄國民黨市議員方一峰部分,郭再欽與議會無黨聯盟顧問楊志強的通話內容,並未具體提及要對哪些議員,以及以何種方式行求賄選,顯見只是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的消遣場面話,加上方一峰的證詞反覆且矛盾,無法作爲有罪依據。
針對行賄國民黨市議員李鎮國夫妻部分,莊政達也說,2022年12月21日雙方會面前,李鎮國已確定支持國民黨市議員李文俊與邱莉莉的「民國配」,即使20日晚間李曾被人比「7」恐嚇,也沒有改變態度,並非檢方起訴的「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等欠缺具體明確事項的條件,影響李的投票意向。
關於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恐嚇方一峰部分,因方的證述前後矛盾,加上審理時曾說,他聽到林士傑的話後,並沒有心生恐懼,無法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