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媽媽廁所產子 父當嬰屍拋河

高雄嬰屍丟入前鎮河案,消防隊員7日繼續潛水打撈,卻苦無結果。(柯宗緯攝)

19歲呂姓女子未婚懷孕,瞞着家人,6日在住家馬桶產下嬰兒,發現孩子疑似沒有氣息,向家人求救,呂父擔心成街坊笑柄,慌張將嬰兒以毛巾包裹裝進塑膠袋,並放入磚頭騎車丟入前鎮河,警、消獲報經2天打撈仍無所獲。高雄地檢署訊後將呂女父親、祖母均列殺人共犯,分別諭知以5萬、3萬元交保,少女則因住院未作處分

怕成街坊笑柄 急忙丟棄

警方調查,呂女有一交往2年的男友,她去年高職畢業,今年初懷孕,但最近男友失聯,警方查出其男友今年10月因詐欺罪入監服刑

呂女父母離異,她與爸爸弟弟祖父母伯父同住,她懷孕期間想盡辦法「藏肚」,但家人覺得可疑曾詢問是否懷孕,但她否認,懷孕9個月也從未做過產檢。

警方表示,呂女6日下午以爲肚子痛,在自家1樓蹲廁所,10多分鐘後,產出嬰兒,頭上腳下、不哭、未睜眼,疑似沒生命跡象,嚇得她急忙向73歲阿嬤、46歲呂父求救。

呂父擔心女兒未婚產子一事曝光,以毛巾包裹嬰兒後,裝進塑膠袋,傍晚5時55分騎車出門,隨手拾起路邊磚頭放入塑膠袋,接着在鎮興路60巷附近,把袋子丟入前鎮河,晚間6時06分返家,全程僅9分鐘。

呂父返家後,開車載呂女及母親前往醫院醫護人員發現呂女有自然產撕裂傷卻不見嬰兒,於是通報警方。警方詢問時,呂父坦言是他將嬰兒丟棄到前鎮河。

生前死後落水 罪責有別

呂女阿嬤昨媒體上門,直說「金見笑」,孫女畢業後在家待業,大多待在房內家中沒人知道她懷孕,直到她呼救後,家人看見廁所滿是血跡,馬桶還有嬰兒,才知道此事。

警方指出,本案關鍵是嬰兒爲生前落水、或死後被丟入河中,刑責差很大,將左右未來案情走向朝遺棄屍體罪或殺人罪偵辦,正持續打撈以釐清案情。

由於前鎮河河水混濁、河底淤泥多,加上嬰兒體積小,猶如大海撈針,將於今天上午9時再次打撈。

據悉,前鎮河全長約20公里,呂父供稱將嬰屍丟在鎮興路60巷處,該區段爲河域下游,參與搜救的消防人員表示,研判棄屍地點不會丟太遠,因此在離岸15公尺處,以扇形圓型的50公尺範圍內持續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