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帶阿姨臥底百元上海一日遊 3999元可與"董事長女兒"交友
(原標題:小夥帶阿姨臥底百元上海一日遊 3999元可與“董事長女兒”交友 官方:該旅行社不存在)
近日,一段“臥底實拍:廉價旅遊團上海一日遊”的視頻走紅網絡。拍攝者喻先生和雷先生及其母親扮作遊客,拍下廉價旅遊團一日遊內幕。
視頻中,旅行社承諾100元遊玩14個景點,卻僅遊玩1個景點,其後購物。在玉器店,出現了讓人匪夷所思的一幕:花費3999元、6666元、9999元中的一個金額,可與“董事長女兒”交友。最後的“豪華遊船”,實爲兩元錢的擺渡船。而“旅行社”的人,則藉口“自由活動”,溜之大吉。
視頻發出後,即登上熱搜。不少網友留言曬出自己的旅行被騙經歷,也有網友表示要多和長輩溝通,“多陪伴,少受傷。”
↑魔幻的“百元一日遊”
喻先生稱,已去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官網的投訴平臺進行了投訴。紅星新聞從上海旅遊質量監督所工作人員處瞭解到,上述旅行社均不存在,近日確有接到喻先生投訴並予以回覆,但具體情形不便透露。
紅星新聞:參加、拍攝廉價旅行團的初衷是什麼?
喻先生:我是看了一位博主,在微信公衆號上推了一篇文章,想去更深入地體驗一下。我通過微博私信問他去怎麼能找到這些旅遊團,他就給我說了幾個可以收傳單的地點。拍完後我也把視頻發給他看了。想號召年輕人多去教教長輩們,怎麼辨別這些騙術。
喻先生:“蘭花”(雷先生綽號)是我拍視頻的夥伴,是必須一起的。他媽媽參加過很多團,很有經驗。帶着她更有代入感。因爲這種旅遊團主要的受衆就是他媽媽這個年齡段的人,有她在視頻裡親身參與,可能會更有說服力。
紅星新聞:用什麼方式聯繫上了旅行社?
喻先生:當時上海街頭找不到發傳單的。在百度上搜“上海一日遊”,在首頁排名大概二三四的網站,找到了客服電話,通過客服電話加到了客服微信。對方號稱“中國國旅”,微信號客服的名字叫“中國國旅 華東旅遊散客預定中心”。
↑喻先生與旅行社在微信上的溝通
紅星新聞:客服作了哪些承諾?
喻先生:100元遊玩14個地方:金茂大廈、環球金融中心大樓、百年曆史陳列館、東方明珠電視塔、城隍廟、外灘、南京路步行街、乘坐豪華郵輪遊黃浦江等。網站寫了純玩,客服我沒問(是否購物),怕引起懷疑。
紅星新聞:旅行社和你們簽訂合同了嗎?
喻先生:沒有。
紅星新聞:旅行經歷是怎樣的?
喻先生:10月21日上午,司機把我們送到集合點,上了大巴,8:00出發。導遊說,不添加任何自費景點。先把我們帶到金茂大廈。先拍照,我打印照片花了150元。花150元會給你六張P好圖的,不花錢的話,就會給一張沒有P圖、照片(人像)佔畫面比例很小的宣傳圖一樣的東西。拍完照上樓登頂、觀光、自由活動。
↑第一個景點就開始掏錢
第二個到絲綢店。幾十個人被要求進一個展廳裡面,圍在絲綢被套牀邊聽導購大姐講。就是在那吹自己的產品,關於絲綢的一些專業術語。也不知道它的價格到底是偏高還是正常,它的產品質量到底怎麼樣。吹完了以後就買一送一。買一套絲綢被套,再送一套。然後再送兩牀蠶絲被、兩個真絲靠枕。
讓你覺得很划算,大家就去買了。跟現在網上直播那些手段也差不多。有2380元和2880元兩個價位。近10個人買。她說老闆會經常從監控裡看她的表現,讓大家表現得熱情一點。導遊會站在門口,不讓人隨意出去。
↑參觀金茂大廈後開始購物
紅星新聞:中途有沒有遊客出去?旅行社什麼反應?
喻先生:我的小夥伴(雷先生)試圖出去。一開始想出去時,導遊攔着不讓,他說想上廁所,然後就讓他出去了。
紅星新聞:出去後,旅行社有人跟着他嗎?
喻先生:沒有。第三個是玉器店。進入玉器店,店門口放了一個很大的貔貅,導購讓大家摸一摸貔貅,然後捏緊拳頭放到自己的口袋,會招財運。我拿手機拍還被制止了。
↑玉石店開啓奇幻經歷
然後帶我們進到一個展廳裡。導購在那裡假裝推銷貔貅。中途進來一個男經理說,一會兒會有領導、董事長女兒來視察。男經理出去後,再過了一會,敲門帶着“董事長女兒小玉”進來了。
自稱身家過億的“董事長女兒”現身 遊覽最後導遊消失
喻先生:小玉應該是三四十歲了,燙了個捲髮,想要塑造中年富家女人那種感覺。感覺她講話的方式、打扮,都有一種有安排在裡面,要震懾住大家。小玉進來先吹自己家世,說她父親是從雲南起家,家族產業在緬甸玉里面佔據半壁江山。她的兩個哥哥在澳門家大業大,自己也是身價過億。自己作爲一個女人,也可以擔當得起這種家族產業,要做給父親看。
紅星新聞:遊客們還有些什麼反應?
喻先生:我很開心。她說了這些東西就是很棒的素材,太離譜了。小玉還做了試驗,目的是爲了展現他們的“專業水平”,以及玉的厲害之處。兩杯一樣的二鍋頭,其中一杯被玉鐲套了五分鐘,濃度居然真的變低了。我想肯定有蹊蹺,但想不通怎麼做到的。
↑“來頭不小”的“董事長女兒”
後來她掏出了一串手鍊,說手鍊可以抗疲勞、促進血液循環等等。說成本價是300多,現在我賣1080塊錢。我今天就是要明目張膽地賺你錢,賺的不是這個錢,賺的是個臉面。
邊上的金華阿姨花了1080元,然後小玉說這位阿姨給她長了臉面,現在她就要把這些錢退還給她。因爲阿姨的媽媽73歲,今天就收27塊錢,就是湊個100,祝阿姨的媽媽長命百歲。1080元只收27元,剩下的退回給她。然後再送她一個價值5980的金鑲玉。
男經理就說,啊?老闆,這人工成本都不夠啊!像念臺詞一樣。小玉表示一定要送。
然後是最戲劇化的一幕。小玉說,接下來,我就要賣第二樣東西,“我自己!”
↑玉器店的酒精“試驗”
小玉讓男經理拿了一張紙,寫了三個數字:3999是三生有幸遇見大家;6666是祝大家六六大順;9999是長長久久。然後說要跟大家賭一把,看大家敢不敢花這個錢跟她交朋友。花了這個錢之後,你有可能只是跟她交朋友,她可能什麼都不給你;也有可能她一開心就直接拿個幾萬塊錢的玉來送給你。但沒有一個人舉手。
小玉繼續說,自己在乎的是個臉面,交到她這個朋友會怎麼怎麼樣,然後一個個地勸。她勸之前出1080元的阿姨,阿姨打算花3999元,手機都拿出來在輸密碼了,她老公突然過來,直接把她手機搶走了。
後來有一個北京阿姨就舉手了,說自己願意花這個錢。阿姨還在講,小玉就直接打斷她說,現金還是刷卡?然後帶着這位阿姨去展廳的另一側付錢去了。其他人接着在那聽。
紅星新聞:當時有沒有想到提醒阿姨?
喻先生:有點糾結。因爲我當時如果做了一些比較過激的事的話,這個視頻就拍不出來了。我朋友在邊上嘆,也糾結要不要去。我們事後有去找那位阿姨,想跟她說,怎麼樣可以去把錢退回來。但她有點不太想理我們的那種感覺。就沒太好意思再繼續說。
紅星新聞:據你觀察,這位阿姨及其他遊客是否有“托兒”的嫌疑?
喻先生:我感覺應該不是。北京阿姨後來也跟我們一起坐輪渡走了。在輪渡上,還拍黃浦江江景。我感覺她沒必要演這麼多吧?我們都有在跟他們交流,不像是“托兒”,挺真實的。而且他們還上當受騙,受騙後老公去搶手機,這個都太真實了,不可能是演出來。
↑2塊錢一張船票的“豪華遊船”
花錢“交友”的我記得只有她,但是我小夥伴說好像還有一個。接下來去乘所謂的“豪華遊船”,2塊錢一張輪渡票。大家在排隊安檢過閘機,開始回憶那些騙局,都已經反應過來了,都罵罵咧咧的。這時候再回頭看,導遊已經不見了。
實際只遊覽了一個景點 拍攝期間曾被發現
紅星新聞:你們真正遊覽的,只有金茂大廈這一個景點?
喻先生:是的。100元旅遊費、10元保險費,但是沒有任何合同。40元的餐費、我自己打印照片花了150元。
紅星新聞:拍攝前有沒有擔心人身安全?拍攝中最難的地方是什麼?
喻先生:我們出發前,擔心這個會不會是正經的旅遊團,後面就沒有擔心了。最難的地方是,在絲綢店和玉器店都是禁止拍攝的。我們偷拍期間還被發現了一次,想讓我們刪。我偷拍的姿勢,就是抱着胸(手機)放在那,他們就以爲沒有在拍。
紅星新聞:遊客們留給你什麼印象?
↑有遊客對所謂“豪華遊船”提出質疑
喻先生:有48人,年紀一般是三四十歲往上,二十多歲到五六十的都有。他們報名的途徑,要麼傳單,要麼是酒店聯繫的。從玉器店出來之後,大家就基本知道是騙局了。
涉事旅行社:未發生視頻中情形
喻先生告訴紅星新聞,涉事旅行社自稱“中國國旅華東旅遊散客預定中心”。根據他提供的旅行社客服電話,紅星新聞記者以遊客身份聯繫上該旅行社。客服人員稱,上海市內一日遊爲130元,但“估計要到12號左右才能發單”。記者隨後詢問杭州一日遊,對方稱,100元遊玩9個景點,中途不會購物,並簽訂蓋章的書面合同。
當記者言及前述視頻時,該客服人員稱,“一百塊成本都不夠的,我們從來沒有一百塊的價格。”記者進一步追問視頻中的購物及3999元“交友”一事,他再次否認,“我們沒有這麼回事。”
另據喻先生提供的網址,紅星新聞記者以遊客身份致電該網站客服電話。對方自稱“華東國旅”,當記者詢問其在旅行社的身份時,他未予透露,遂掛斷電話。
記者再次致電該網站另一部公開電話,工作人員稱該處爲“華東旅行社,不屬於中國國際旅行社。”他表示,百元內一日遊“早就沒有了。現在沒有購物的,全部純玩”。目前其上海一日遊的價格爲300元,若攜帶幼童,身高未超1米2,將便宜100元。導遊會當面簽訂書面合同並蓋章。在早8點至下午4點內,遊玩東方明珠、城隍廟、外灘,及豪華遊船四個景點。
相關部門:該旅行社並不存在 旅遊騙局面臨取證難
上海旅遊質量監督所的兩位工作人員分別於6日和9日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上述“中國國旅華東旅遊散客預訂中心”、“華東國旅”、“華東旅行社”三家旅行社均不存在。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爲了防止陷入旅行騙局,選擇旅行社時,應儘量走正規渠道、去正規旅行社,並簽訂旅遊合同、開具帶公章的旅遊發票。“籤合同時,要看裡面的條款。如果簽了合同,就是說你同意了裡面的各種條款。有憑證、有收據,想維權的話是一種憑據。”
↑記者撥打喻先生提供的網址上的公開電話聯繫,對方稱該處爲“華東旅行社”
該工作人員稱,在正規門店或比較大的正規旅行網站,是有保障的。直接在搜索引擎上找會有一些不正規的網站。若遭遇旅行騙局,可報警或撥打文化市場舉報熱線12318進行舉報。但“個人行爲的話,我們很多都抓不到。我們也會幫客人(投訴者)去聯繫這些人,但很多人就會把我們電話掛掉。建議遊客自我先做好保護。”
對此,一位百度公關部工作人員11月7日晚迴應紅星新聞稱,爲了更好地保障網民的合法消費權益,去年8月,百度針對旅遊行業,進行網民權益保障計劃的升級。在“旅遊”的搜索結果中的廣告內容出現“保”字標識,針對旅遊高頻關鍵詞的搜索結果有相應風險提示。
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執法總隊一位工作人員則告訴紅星新聞,在執法過程中,對黑網站取證比較難,“因爲我們是行政執法,不能‘釣魚執法’。”
↑名稱爲“華東旅遊網”上提供的旅遊產品
那麼,遊客若提供和旅行社工作人員的微信聊天記錄,是否可作爲有效證據?該執法總隊的工作人員表示,此類證據“無效、不全。因爲不是企業的微信,是個人。個人的微信,我們怎麼查呢?”但遊客如果有視頻,“可以在我們的官網上投訴,我們的執法人員再作判斷、調查。”
喻先生稱,已去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官網的投訴平臺進行了投訴。前述上海旅遊質量監督所的工作人員表示,近日確有接到喻先生投訴並予以回覆,但具體情形不便透露。
律師說法:指定購物遊客可“30天無理由退貨” “交友”或涉詐騙
針對此事,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張柄堯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豪華遊船變2元擺渡船,聲稱純玩卻一路都是各種推銷購物的坑,“野雞旅遊團”行爲首先存在虛假宣傳問題,違反《廣告法》。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網絡平臺在這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張柄堯律師稱,“野雞旅遊團”行爲也違反《旅遊法》。《旅遊法》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發生違反前兩款規定情形的,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爲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即針對旅遊過程中的指定購物問題,乘客享有“30天無理由退貨”權利。
張柄堯律師還表示,對於類似“上海一日遊”乘客而言,過程中可能並沒有簽署旅遊合同,“野雞旅遊團”的組織者可能也非正規旅行社。在這過程中,可考慮通過追究廣告發布者責任來釐清背後的關係。事實上,只要堵住虛假宣傳,虛假廣告,也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剷除掉“野雞旅遊團”生存土壤。
↑有律師指出,花錢“交朋友”一事可能涉嫌詐騙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宏宇也認爲,事件中商家涉及虛假宣傳,違反《廣告法》。從合同的角度來看,有欺詐的嫌疑。而旅途中花錢“交朋友”一事可能涉嫌詐騙,從《刑法》上來講,詐騙的重要構成要件,是當事人基於錯誤的認識處分了自己的財產。而這個錯誤的認識,是由於對方欺騙行爲而產生。
宋宏宇律師指出,在本次旅遊中,對方的欺騙行爲是謊稱自己有這些資源等。而被害人因爲誤信,基於錯誤的意思,把錢給她了。這時只要金額拿到了,詐騙罪的證明就成立了。
而對於150元P照片、2000多元買被套等情況,宋宏宇律師指出,雖遠高於市價,但實際上游客也得到了照片、被套等,“所以不能說是欺詐,實際上是一個市場行爲。這個定價,沒有市場指導價,價高價低是雙方自由協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