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廣告難關閉?專家:要給用戶一個說不的機會
歷時近一年的“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終於有了結果。近期,江蘇消保委向法院主張的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必須擁有“一鍵關閉”功能,得到判決支持。電視的廣告終於可以關了,但是一些APP的廣告依然無法一鍵關閉。
微信朋友圈會推送個性化廣告,而且根本找不到關閉選項,有些APP還會強迫用戶在使用前“欣賞”長達幾十秒的廣告,讓人不勝其煩。
12月16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了《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上海市消保委連續15個月對1600個不同類型的APP進行廣告監測後發現,APP廣告“關不掉”、個性化廣告推薦“不可選擇”等問題較爲突出,部分APP廣告還存在違規獲取用戶信息、未經用戶允許就私自下載新APP等問題。
獲取用戶信息完成廣告推薦
技術專家指出,APP廣告多爲精準推送型廣告,大量APP廣告後臺還採用競價交易模式,這種投放模式都以獲得消費者的大量信息爲前提。
“現在有畫像和追蹤的技術,完全可以做到知道你想買什麼或猜到你想買什麼。”APP專項治理工作組專家何延哲告訴科技日報記者。
業內專家表示,直接或間接獲取用戶數據、完善用戶畫像的方式有很多。最常見的用戶數據來源依然是用戶的個人資料和瀏覽數據,包括搜索記錄、在各個頁面的停留時長、從哪個頁面進入哪個頁面等,從而爲用戶建立起一套包含多個標籤的畫像,比如“男性、研究生畢業、40歲、收入偏上、已婚、有一子、養寵物等”。
更不易被察覺的是嵌入在APP內的SDK(軟件開發工具包)。它是APP內提供特定功能或服務的插件,比如廣告、支付、地圖等。SDK的意義在於,當開發者需要調用某項功能時,不需要從頭自行開發,只需要接入SDK即可。
專家解釋,當甲、乙兩款APP都採取了同一家廣告SDK時,那麼甲和乙收集的數據都可能上傳至這一個SDK上,甲和乙之間天然形成了數據共享。用戶在甲上的搜索記錄和使用習慣有可能就會被反映在乙上。
確實,近年來,由第三方SDK引入的個人信息安全問題不容小覷。12月22日,南方都市報發佈的《個人信息安全年度報告》顯示,其對60款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情況進行測評分析發現,平均每款APP使用11.3個SDK。而對20款頭部SDK測評結果顯示,有三成SDK實際獲取的權限超出其在官方文檔中聲明獲取的權限,有隱瞞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嫌疑。
APP廣告想關掉確實不易
你可以給我推送廣告,爲什麼我就不能關閉呢?這也是APP廣告的最大槽點之一。
“《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提出,可以給用戶畫像,推送廣告,但用戶有知情權、控制權、刪除權。”何延哲說。
根據廣告法,“以電子信息方式發送廣告的,應當明示發送者的真實身份和聯繫方式,並向接收者提供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可《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對600款APP的廣告行爲進行深度分析後發現,58%的APP含有廣告,其中69.7%的廣告沒有“關閉鍵”。同時,針對600款APP相關功能設置測試發現,僅有14.5%的APP可以找到個性化廣告推薦關閉入口。
找到關閉入口,也並不那麼容易關掉廣告。有媒體報道,記者在專家的指點下,通過“我―設置―關於微信―《微信隱私保護指引》―騰訊《隱私政策》―廣告―關於廣告―如何管理您看到的廣告―管理―個性化推薦廣告―登錄”等足足10多個頁面,才關閉了微信朋友圈個性化廣告推薦功能。但微信同時提醒,關閉該功能後“您仍然會看到廣告,但相關性會降低”;而且用戶主動選擇關閉個性化廣告推薦的有效期只有6個月。之後若不重複以上操作,微信朋友圈又會自動推薦個性化廣告。
要給用戶一個說不的機會
至於APP廣告發布平臺出於什麼目的不賦予消費者關閉廣告的權利,何延哲分析,這與免費的互聯網商業模式有關,消費者已經習慣了在互聯網上免費獲得信息,但商家總要贏利,廣告無疑是一種好的支撐方式。如果大家都把廣告關閉了,這種商業模式就無法支撐。
何延哲本人其實並不太反感互聯網跨平臺的廣告,因爲他知道這中間傳遞的信息是針對設備的用戶畫像,而不是個人可識別的信息,比如手機號、身份證號、住址。“我們不是要完全禁止個性化廣告,如果不存在個性化廣告,那就只能回到傳統媒體的廣告時代了。”何延哲說,但商家推送廣告也要適度,並且給用戶一個關閉的權利。
何延哲認爲,當前最大的問題是廣告邏輯不夠透明。一定要讓消費者清楚,APP收集了哪些個人數據,這些數據的用途是什麼,我能否禁止別人使用這些數據。
比如,在谷歌上,用戶可以看到系統基於個人使用偏好生成的一系列標籤,包括教育背景、家庭收入、婚姻狀況、寵物等,這樣人們對於谷歌可能推送的內容也能做到心中有數。同時,谷歌用戶還可以選擇一鍵關閉個性化推送。
所幸的是,針對這種廣告亂象,相關部門已經開始重拳出擊。今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通知》,重點聚焦APP和SDK違規處理個人信息、設置障礙、頻繁騷擾用戶、欺騙誤導用戶以及應用分發平臺落實責任不到位等問題。
有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國內市場檢測到的APP數量超過350萬款。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發言人、信息通信發展司司長聞庫12月24日表示,截至目前,已經對52萬款APP進行了技術檢測工作,發現了一批有問題的APP,責令1571款違規APP進行整改,公開通報了500款,對整改不到位的及拒不整改的直接下架,涉及120款。
“只有標準化,才能實現監管檢測的自動化、智能化。”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劉烈宏說。爲此,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APP用戶權益保護測評規範》10項標準。對於消費者特別關心的“最小必要化”等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原則,也制定了相關係列標準,涉及通信錄、錄音、人臉、位置、圖片、軟件列表、設備、錄像等信息收集使用規範等。
同時,嚴守廣告及廣告主的合規性,也是守護消費安全的重要防線,業內專家表示,APP發佈者要盡到對廣告內容審覈的義務,爲消費者“把好關”。
“APP一直想數據變現,卻忽略了數據應該是爲了給人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只有轉變成這樣的觀念,才能變得更好用、更安全,才能更有前景。”何延哲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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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偷聽我們談話? 技術上可行商業上沒必要
生活中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歷,談話中涉及到什麼東西,很快就會接到相應的廣告推送。以至於很多人都懷疑,APP是不是偷聽了我們的談話,要不怎麼會如此精準呢?
何延哲說,APP偷聽在理論上是可行的,只要打開手機的錄音權限,就可以實現錄音。不過,手機操作系統會針對錄音權限設置開關和提醒,這樣就很容易被發現,讓錄音變得不太容易隱蔽。
“一旦被發現,就會形成實錘,未經用戶允許收集個人敏感信息會觸犯法律。冒如此大的風險,去推送一條廣告,對商家來說得不償失。”何延哲說,而且偷聽會形成大量的語音信息,這些語音信息要存儲起來,再去篩選、提取,成本很高。
至於很多人爲什麼會產生APP偷聽我們談話的錯覺,何延哲舉例說,你走進一家耐克店,發現朋友圈推送了一條耐克的廣告,就覺得會有問題。但事實上可能是耐克給全國10億網民都推送了這條廣告,只不過恰好你在店裡而已。
何延哲表示,他們在對用戶常用的千餘款APP進行檢測時,還沒有發現哪一款APP偷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