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小內閣?先簽透明廉政公約 柯P:不同意就不要來
無黨籍臺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28日上午發佈《透明廉政公約》,柯表示,未來凡是要擔任市府一級正副主管者,必須籤屬此公約纔會任用;此外,依照公約,柯文哲及其家人須每年公佈財產申報狀況,並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局處首長也同樣比照辦理,並向市長說明財產來源與變動狀況。柯也鄭重宣示,「不同意的就不要來,違反的人就當掉!」
記者詢問柯,頒佈《透明廉政公約》是否代表市府不再出現貪腐行爲?他強調這是目標,並稱「在上者之德風,在下者之德草,草上之風,風行草偃」,這是他的理念。
柯表示,他自己也擔任過30年的公務人員,若單位主管沒有問題,下面通常都不會有問題,因此整個臺北市的反貪腐,就必須從一級主管開始做起。
《透明廉政公約》內容:1、市長每年公佈財政申報狀況(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並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狀況。2、局處首長依法申報財產,並向市長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狀況。3、市府政務首長行程一律登錄列管備查。4、成立「公民參與委員會」,落實「開放政府、全民參與」主張。5、修改「臺北市政府廉政肅貪中心」組織章程,委員會半數以上應由府外人士出任。委員會每年提出「臺北市政府廉政監督報告」,並就人事任用考覈、工程採購稽覈、施工驗收查覈涉嫌弊端等案件接受市民檢舉。6、引進國際透明組織「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CPI),透過市民網路投票,每年公佈市府各局處及所屬事業單位「清廉指數」。7、市府約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一律上網公告、公開招考聘用。8、徹底落實《遊說法》規範,定期於市府網站公佈利益團體及民意代表遊說狀況,以保障市民與公務員之權益。9、 警政消防主管、各機關稽查人員應定期輪調轄區,以杜絕弊端。10、 本公約應納入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