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換女警當管區 北市男出怪招一再檢舉管區男警違規

北檢。(陳志賢攝)

北市中正分局王姓警員不滿2年內被李姓兄弟8度檢舉他騎警機車逆向違規,控告李姓兄弟涉嫌誣告,臺北地檢署調查時,李男弟弟坦承檢舉,供稱他不想看到男員警管區,希望透過檢舉,讓警局能換個女警來當管區,檢察官聞言啼笑皆非,但檢察官認爲李的無厘頭檢舉,並不會讓王員受到刑責懲戒處分,與誣告罪構成要件不符,30日不起訴李姓兄弟。

檢方調查,李姓兄弟被控從2019年10月14日到去年3月13日爲止,8次用e-mail帳號寄信到內政部長信箱,或是打電話至王姓警員任職的派出所,王員騎乘警用機車逆向等多項違規,但事後警方調查,王員被檢舉的時間,不是休假就是另有勤務,檢舉內容不符實情

檢方調查時,李姓兄弟的弟弟坦認是他檢舉,辯稱是爲了想換掉男警,讓女警來當管區,所以用哥哥的e-mail寄信,與哥哥無關。哥哥則辯稱家中電腦每個人都使用,弟弟用他的帳號寄送e-mail,他不知情,兄弟倆均通過測謊。

檢方函詢警政署,發現王員若有違規逆向騎車,是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懲處,與《刑法》誣告罪須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的構成要件不符,而且民衆檢舉也須調查是否屬實,亦不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僞造文書罪責,依罪嫌不足,將李姓兄弟不起訴。